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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改建征收土地问题-我们应该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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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3/3/25 13:48

正文摘要:

老乡们!以前经常关注 你们的肺腑感言!领我在此学习很多 这是本人!在此第一次 发表问题 希望多多关照 如果有说不对地方 可以直言 面对如今问题。我们不去考虑 政府如今给我们的费用以及安置问题。 我们自己 ...

回复

xnmh 发表于 2013/4/13 00:23
国a土资a源s部刚公开了,违法用地举报电话,好像是12336,大家踊跃举报啊
加拼音是无奈,这样的发言都要审核,你妹妹的
xnmh 发表于 2013/4/13 00:21
国土资源部刚公开了,违法用地举报电话,好像是12336,大家踊跃举报啊
admin5 发表于 2013/4/10 15:09
...................
xthuang 发表于 2013/4/10 14:28
三、关于拆迁征地
(一)现行拆迁征地的实质是以民争利。从公布的补偿方案来看,农民拆迁后是无法住上新房的,主要是旧房及地价补偿太低,无法同等面积置换新房(现行的以所谓的等价交换要求农民出钱购买回迁房,就是一个强盗行径,许多农民是无能力支付所谓的差价的。会造成农民失房、失地,无家可归的严重局面。还是建议参考东莞农民公寓的建设模式,先解决拆迁户的住房问题。),而政府在加价后卖地给房产商,赚了一笔,房产商又在市场再大赚一笔,这样征地,实质就是赤裸裸的掠夺。
(二)拆迁征地已从威权博弈向利益博弈转变。随着我国法制进程推进、网络传播的作用以及政府公信力的逐渐丧失,拆迁征地越来越受到民众的抗拒,拆迁征地已成为不稳定和不和谐的重要根源。近年来,在多种势力角逐下,拆迁征地已由原来的威权博弈逐步向利益博弈转变。要拆迁征地,不是不可,但是一定要给人合理的补偿,切不可以损害个人利益来实现所谓的大众利益。实质上个人利益无法保障,大众利益也是没有意义的,也是没有什么所谓大众利益的(保护个体,就是保护全体,两者相辅相成。),这是最浅显的道理。在此情况下,如何权衡利弊就成为地方政府的最重要考量。
(三)除军事及市政建设需要,政府不应该涉及商业开发的拆迁征地。如今地方政府成为土地的收购和贩卖者,这严重沾污了地方政府形象,也是造成地方政府逐利及公信力逐失的重要原因。对于除军事及市政建设需要的征地由政府负责外,凡涉及商业开发的所有拆迁征地,政府不应该成为主角,应由拆迁双方商定条件,政府只作协调服务,才能重树民众对政府的信心。也只有这样才能建设真正的和谐盛世。
xthuang 发表于 2013/4/10 14:19
一要无偿按照原有面积交换住房,即倒金地,坚决不要空中房;二要提高征收补偿标准;三要解决就业问题;四要按照城市职工标准享受医保和社保。
江夏堂123 发表于 2013/4/10 13:43
现在好多敏感的贴好像不能回复。
279888934 发表于 2013/4/10 12:41
现在发话 很慢才审核
唔系挂 发表于 2013/4/8 18:18
没有证的房子,到时不可以转卖的
ppp1354917 发表于 2013/4/8 18:12
必须争取:马路占据房屋 必须赔偿路面门店
          开发商占据房屋 必须得到小区一楼二楼 必须拿到 土地 ...
279888934 发表于 2013/4/8 14:17



   干点农活随便养老人小孩?
那是不是要给个世袭的什么称号世世代代有工资,不干能过的很好,还能传下去的比较好啊
279888934 发表于 2013/4/8 14:19
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 ...
城南人 发表于 2013/4/8 02:27



    必须争取:马路占据房屋 必须赔偿路面门店
          开发商占据房屋 必须得到小区一楼二楼 必须拿到 土地使用证明 房屋产权证
          农田慌地占据土地 必须有规划地 路通 电通 水通 以便我们后期建设
          农民后期生活保障问题,目前我们来说随便赶些农活 可以供养家里老人小孩。随便我们必须拿到基本工人保障.按照国家发放当地地区员工最低工资社宝
279888934 发表于 2013/4/8 14:17
必须争取:马路占据房屋 必须赔偿路面门店
          开发商占据房屋 必须得到小区一楼二楼 必须拿到 土地使用证明 房屋产权证
          农田慌地占据土地 必须有规划地 路通 电通 水通 以便我们后期建设
          农民后期生活保障问题,目前我们来说随便赶些农活 可以供养家里老人小孩。随便我们必须拿到基本工人保障.按照国家发放当地地区员工最低工资社宝
全力08 发表于 2013/4/8 13:50
商品房有3证还有一个契证
279888934 发表于 2013/4/8 13:33
只要给马路占据的 农民房 必须要求赔偿门面 给开发商占据的 房屋必须 拿到小区1,2楼房 农田.慌地征收的 必须规划 倒金地 要不就闹到底.....
城南人 发表于 2013/4/8 02:27
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

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拆迁安置房怎么过户?

房产证是对房屋占有使用处置的唯一合法凭证,取得房产证拥有百分之百全产权的房屋可以过户,如果你要购买拆迁安置房,建议查看房屋房产证情况。

1.安置房只要拿到房产证就可以过户。目前的政策对安置房没有过户限制,因为安置房属于拆迁补偿范畴的房屋而不是福利房。

2.集体土地一般都属于单位性质的,这种土地上的房产一般产权都是单位的。不能自由交易就是说没有完全产权,肯定没有产权证。如果有产权证,一样可以自由交易。只要是产权房都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私有财产,产权人可自由处置。

3.拆迁安置房一般不可能是集体土地,都是出让地或者是划拨地(划拨地的情况很少)。现在的拆迁都是政府行为,安置房的来源一般都是开发商,集体土地的情况很少。
城南人 发表于 2013/4/8 02:00
请注意,征地后的是回迁房不是商品房,是宅基地房,两者的区别是,商品房可以流通,可以跟银行抵押 按揭贷款 ...
根在城南 发表于 2013/4/3 16:44



    土地证有两种:1、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2、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证。一般情况下,商品房必定是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否则,不称为商品房,也不能作为商品房销售。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不能作为商品房销售,要销售商品房的,必须将集体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所以说,如果你买的是商品房,应该是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安置房一定要有两证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产权证,没有的话问题就大发了,不能做为商品房销售的
城南人 发表于 2013/4/8 01:54
请注意,征地后的是回迁房不是商品房,是宅基地房,两者的区别是,商品房可以流通,可以跟银行抵押 按揭贷款 ...
根在城南 发表于 2013/4/3 16:44



    宅基地房买卖有法律限制的。不会是给你说中了吧,我草,那谁要,这问题大发了,警醒
城南人 发表于 2013/4/8 01:32
请注意,征地后的是回迁房不是商品房,是宅基地房,两者的区别是,商品房可以流通,可以跟银行抵押 按揭贷款 ...
根在城南 发表于 2013/4/3 16:44


什么意思,不是商品房?不是可以办房产证的吗?宅基地房不是农民建的才是宅基地房吗
    宅基地房是没有房产证的,你别瞎造谣,除非回迁之后政府不给你办房产证,
江夏堂123 发表于 2013/4/8 01:08
请注意,征地后的是回迁房不是商品房,是宅基地房,两者的区别是,商品房可以流通,可以跟银行抵押 按揭贷款 ...
根在城南 发表于 2013/4/3 16:44



    差点又给人忽悠!
根在城南 发表于 2013/4/7 17:31
4月3日以后的回复呢
根在城南 发表于 2013/4/7 17:31
4月3日以后的回复呢
根在城南 发表于 2013/4/7 17:30
4月3日以后的回复呢?
根在城南 发表于 2013/4/3 16:44
请注意,征地后的是回迁房不是商品房,是宅基地房,两者的区别是,商品房可以流通,可以跟银行抵押 按揭贷款,宅基地不行。所以,回迁房的市场价根本不会到所谓的3760元一方
斗地主 发表于 2013/4/1 10:20
Lb江夏堂 发表于 2013/4/1 09:49
想要签字的人想想拿了政府几十万或百零万好多吗?你们有没有想过自己将来少了什么!你们会少了和亲人少了朋友少了那过年热闹的气氛少了那农村清新的空气少了那农村美丽的风景!醒醒吧!
城南人 发表于 2013/3/31 13:45
求拆的番薯佬,赔这点钱你就知足了吗,你知道兴宁城周边的地皮多少吗,上万了,420平方*1万,你算算有多少。 ...
LYONGXIN 发表于 2013/3/26 09:00



    碧桂园749一平米拍下规划用地,等评估结果出来再叫吧,我知道你们反映激烈不过就是为了更高的赔偿,评估结果没出来你们叫也没用,大部分人都同意拆,仅限我们这里,如果亏本的话我们城南第一个没人答应了,你以为我们这里的人好弄?你傻他们还没傻,你们只会在没评估结果出来就吹水了,拖慢进度损伤自己利益
自由飞翊668 发表于 2013/3/31 11:13
279888934 发表于 2013/3/30 14:03
说得好,团结就是力量,合法争取权益
兴宁老牛8 发表于 2013/3/26 21:34



    合法 这个词早已经不存在了,一条老虎想吃兔子 兔子要求合法 合理? 有可能不    我们只能说死干到低 他有多少官 我们有多少民众! 一个干一个 总还是足够的!
兴宁老牛8 发表于 2013/3/26 21:34
说得好,团结就是力量,合法争取权益
279888934 发表于 2013/3/26 21:27
ZF就是当今社会最大的地主,想怎么样就怎么样扔几毛钱给你就把一大块地给拿走了。
LYONGXIN 发表于 2013/3/26 18:52



    凡事都有筷子手 很多人在议论的 这次拿着政府工程 收地 等几年把开发商弄跑 而后又高价格规划给其他小开发商
LYONGXIN 发表于 2013/3/26 18:52
ZF就是当今社会最大的地主,想怎么样就怎么样扔几毛钱给你就把一大块地给拿走了。
279888934 发表于 2013/3/26 18:22
TMD 现在我们那点不比城里强呢 ? 自己有个小池塘 两层小楼房 还有果园菜地 如今的别墅要求 和我们有什么不同? 而已我们的老人辛苦一辈子奋斗来的成果,正准备下岗享受清福 TND ZF就要他们放弃 无优日子不过 去承受他们的商品房屋 增加压力。
279888934 发表于 2013/3/26 18:20
换个角度考虑问题 给你个四房两厅 一套房子住 几个家庭成员 假如:夫妻吵架 你想躲都没地方给你清净 既然躲不开 干脆互相拿刀砍?     奉献 那些目光短浅的货 早人去山里和黄泥苍树过日子吧!
279888934 发表于 2013/3/26 18:06
想问楼主没住过小区的吗?给你900平方米360万了还在在意50年的物业费54万吗?小区管理费也不用300每月,而 ...
城南人 发表于 2013/3/25 20:25



  赔偿900平方给你 干脆送坐山给你吧! 你傻还我傻呢?
279888934 发表于 2013/3/26 18:01
两把菜刀闹革命,打倒土豪劣绅,打倒地主,让人民真正拥有土地。不要ZF给几毛钱就拿走了。
LYONGXIN 发表于 2013/3/26 10:13



    冲动不是处理问题的源头!但我们必须得理智的看问题!
279888934 发表于 2013/3/26 17:59
想问楼主没住过小区的吗?给你900平方米360万了还在在意50年的物业费54万吗?小区管理费也不用300每月,而 ...
城南人 发表于 2013/3/25 20:25



    你脑子给门夹了吧! 那里拆过赔到900平方 把政府赔你得了
唔系挂 发表于 2013/3/26 15:02
小区管理费一个月也不用300,如果一户真的给你900平方米,50年要交57万你还不愿意,你就是傻了,900平方米电 ...
城南人 发表于 2013/3/25 20:16



   420平方120万,你拿来卖给劳资啊!你有多少个420平方劳资都要.....告诉你脑子空没有问题,千万别进水....
唔系挂 发表于 2013/3/26 14:58
想问楼主没住过小区的吗?给你900平方米360万了还在在意50年的物业费54万吗?小区管理费也不用300每月,而 ...
城南人 发表于 2013/3/25 20:25



一看你又是条走狗.请问狗官给了你什么好处啊?
jiposulimin 发表于 2013/3/26 10:31
加油吧吧
LYONGXIN 发表于 2013/3/26 10:13
两把菜刀闹革命,打倒土豪劣绅,打倒地主,让人民真正拥有土地。不要ZF给几毛钱就拿走了。
jiposulimin 发表于 2013/3/26 10:12
加油吧吧
LYONGXIN 发表于 2013/3/26 09:00
求拆的番薯佬,赔这点钱你就知足了吗,你知道兴宁城周边的地皮多少吗,上万了,420平方*1万,你算算有多少。
g410357995 发表于 2013/3/25 23:07
大家打今日一线报料 加扣扣共谋计策阿 字母后面的就是我扣号
江夏堂123 发表于 2013/3/25 21:34
丫的,地皮给它了,房子给它了.赔的钱还不够买一套房子!!!还有就是户口在那都分不到赔偿,老子听到这样的情况鸟 ...
唔系挂 发表于 2013/3/25 15:15



    阿叔顶你
jiposulimin 发表于 2013/3/25 21:01
政府部门要重视
城南人 发表于 2013/3/25 20:25
想问楼主没住过小区的吗?给你900平方米360万了还在在意50年的物业费54万吗?小区管理费也不用300每月,而且现在出生的子孙都是出去工作的,留下的土地对他们是毫无用途的,20年后中国的已是发达国家了,子孙都能找到工作,区区小区管理费会付不起吗?兴宁确实要发展了,不能守着黄土当农民,关键就是赔偿多少的问题,赔偿合理智者就不会阻拦了,
城南人 发表于 2013/3/25 20:16
小区管理费一个月也不用300,如果一户真的给你900平方米,50年要交57万你还不愿意,你就是傻了,900平方米电梯房360万,兴宁确实要发展了,只不过就是赔偿多少的问题,文星村420平米120万,看看政府赔偿多少再说吧,文星村赔偿可以接受,兴宁新闻3月6日那期,你们去看看
老牛... 发表于 2013/3/25 19:58
反对征地拆房
sanlang211 发表于 2013/3/25 19:35
毛主席以前把地主的土地抢回来给老百姓  现在ZF是地主抢老百姓的房子土地  狗日的Z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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