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人民医院丑闻多多,一定要投诉曝光。这么简单的基本常识都不懂怎么做医生啊。支持楼主索赔! |
深表同情....人民医院 永远的痛. 大家切记 |
啦去打靶。。。。没医德了。。。。。草~~~下台。。。。。。赔偿。 |
兴宁人民医院谋财害命。望有关部门能彻查一下 |
楼主,有事找院长去。 |
名声不好就别去了,直接去黄塘吧,去了就是受罪何必呢? |
兴宁人民医院素质,技术差,收费乱!应该改名“兴宁谋人医院” |
lxzz3333 发表于 2014/3/13 22:50 没人求你做医生护士,不称职的就应该滚蛋。 |
没做鉴定前,大家不用乱发表意见啦,不定那天就是你自己生病了。 |
建议楼主上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或者广东纪委监察部网站举报吧。估计梅州官官相护,举报没有益处。 |
希望相关主管机关单位要用心对待,不要形式主义啦 ,百姓伤不起呀 , |
是医院是谋财害命吗 |
希望政府部门尽快介入纠纷!还事情一个真相! |
有时间不如提高自身的素质和医术 |
人民医院好多托在替人民医院推卸责任,有时间不如自身的素质和医术 补充内容 (2014/3/16 20:55): 有时间不如提高自身的素质和医术 |
兴宁人民医院如此多事,院长应该下岗了。 |
chiwawayu 发表于 2014/3/13 15:38 以后你自己给自己看病吧! |
我爱我家13 发表于 2014/3/13 09:13 头孢类是不用做皮试的,你脑子进水了。不懂就不要发表。 |
楼主的话我还真不信。。 |
最近兴宁市人民医院出现这么多医疗纠纷,确实需要好好的反思一下了。 |
54楼的耳朵是不是有问题,, |
为什么只听到兴宁人民医院的医闹事件,而听不到梅州黄塘医院的医闹事件? |
你们这样,,以后没有人愿意做医生护士了,,你们病了都自己搞好 |
兴宁人民医院现在已经出了名的(黑心谋人医院)! |
光触媒 发表于 2014/3/13 15:29 笑话,医院有人大撑腰?人大代表的是谁???你说这话的态度让人气愤!! |
45楼的畜生,,有病有本事你自家搞好,不要找医务人员 |
现在公安部门欢迎医闹来各大医院闹啊里事里 |
提高职业道德!提高工作责任心!呼吁能通过相关渠道进行公平公正的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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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l 发表于 2014/3/13 11:43 走所谓正常渠道,居然枉顾人命,侵犯人权,设置各种陷阱,这是什么邪恶的正常渠道,什么样的法律渠道,流氓逻辑,日本鬼子的做法 |
畜生,本人前几天去人民医院,开了几个小药,坐诊费31,药价29,医生就这样写几个字就收31元的坐诊费?一天多少病人啊,收多少钱啊?就收了一个维生素e,60元,要我在药店买才4块,暴利的医院,天朝政府无能 |
现在的医疗环境是小闹小赔,大闹大赔,不闹不赔.没有谁是谁非.说到底.国家无能.医改越改越来差.不想多说了.帮谁都不好 |
每天上A8就是想看看有没有兴宁人民医院的新闻 |
我是医生这个行业的.但是在广州.所以我不帮忙任何人我说一点心里话. 第1. 头炮目前在我国要不要皮试没有统一标准.国家也没有明确要求要皮试 .像上海.北京多数不用.我现在在广州是有的做.有的不做. 做的医院都是怕出事后担责任才做的.因为国家连怎么皮试都没有统一的. 兴宁两个医院我1999年都实习过.当时是头炮不用皮试的. 我看另外一个贴说病人原来就有过敏的.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如果医知过敏史还用.那么医生我认为有责任. 第2.现在在黄唐医院.医生应该会有一定的判断.他们是按什么在治疗的 第3.如果是过敏的话.病人原来没有过敏史的话.医生用头炮过敏.那么医生是冤大头,因为每个人身体不同.过敏是无法全部提前知道的 药又不是医生做的...... |
真的很无语,每次见到这样的事情,感到心凉,,国家习总书记都有反腐倡廉,看来这里主子大深了啊! |
楼主,现在医闹不管用了,现在医院有人大撑腰,小心闹过了抓进去! 补充内容 (2014/3/13 15:31): 应该把精力集中在尽快医好亲人的病才是王道。 |
xiaoRonaldo 发表于 2014/3/13 15:16 申请鉴定要患者出院,或者中断治疗跟死亡才可以鉴定,这样的情况哪位家属会去鉴定?目前为止还有生命危险,中断治疗的话人就保不住了,时间长了也鉴定不出什么了 |
光触媒 发表于 2014/3/13 15:15 当时只是腹痛,为何需要住院?换谁谁谁的家属都不愿意住院, 病历是一开始都写好的,这跟住院没有任何关系,为何打了屁股针和吊针大约两分钟的时间就立马急救?事后患者的全身红点你们医院又作何解释? |
楼主可以走鉴定这条途径解决问题啊,靠医闹也解决不了问题的。 |
看清楚家属拒绝住院,这样的家属不值得同情! |
上次找熟人去开点青霉素想拿回去乡下让赤脚医生打都不允许,感觉兴宁人民医院没有你们说的这么差。现在媒体发达,各地都喜欢报医闹的新闻,老百姓就有样学样了,广州还有专门的医闹团队,跟家属分成。这次人大立法看来是很有必要了,完全可以坐下来谈的事情,动员这么多警察到场,他们可是纳税人出钱养的…… |
逍遥一狂 发表于 2014/3/13 15:03 既然我敢发帖出来,我就会给大家一个交代,包括医院 |
等着你们的不只有裁判,还得给公众一个交代 |
你们医院是不是以为加字就能逃脱责任,还有很多人会找上你们的,如此医德,被你们害的人和那些已经不在的人,晚上睡得着吗 |
希望能够有更多的证据出来.单这样说不敢下结论 |
现在的医院医德烂!!! |
pil 发表于 2014/3/13 11:40 病历本上都写着,有哮喘史5年,为何说隐瞒病情?而且事后患者全身的红点是怎么来的?难道不是药物过敏导致的皮疹?打了头孢西丁竟然说没打,家属去药房拿药交钱的,你能逃脱责任吗 |
pil 发表于 2014/3/13 11:43 医疗鉴定百姓拖不起,到头来又是踢皮球的把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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