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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到法庭,不接触法官。不知党的腐败,不知法官的卑鄙。
l3q7y21 发表于 2011/11/14 23:19
说到中国的司法腐败与黑暗,以法院为最重。有人鼓吹三权分立,可是如果中国这样的国情,真实现三权分立,个人认为在司法权力还没有找到强大第三方的监督制约力量的情况下,又突然失去各级党委对他们的领导与监督,恐怕中国的司法系统特别是法院会成为真正的阎罗殿。
总之,一句话,中国自古以来司法腐败黑暗从来就没有真正解决过。当然文化大革命那段除外,那时候司法系统被彻底打乱,被造反派接管,原来的司法系统官僚被打倒,靠边站。不过那是以造反派更加恐怖的无法无天来取代原来司法系统稳定的黑暗。不可取。
现在中国的公诉案件还好些,毕竟检察院是形式上的第三方,可以在某种形式上对法院起到制约监督的作用。比如最近茂名发生强奸杀害7岁幼女,茂名中级人民法院只判处作案者死缓,(就是变相的有期徒刑,实际上通常不超过15年),现在茂名市检察院就抗诉了,向省高院上诉。这个就是有第三方监督的好处,要不,天下小女孩子都要提心吊胆过日子了。
现在中国公民自诉的民事案件,已经完全沦陷为“考钱多,考背景深厚,考手腕硬”三考,“吃完原告吃被告”两吃,为特色的法官对当事双方抢劫的过程了。
在中国,打任何一件自诉官司,都要付出极大的财富,精神代价。为了打官司,搞到富翁变负翁,大老板变小老板,穷人变成叫花子的比比皆是。
只有司法系统那一利益链条的利益集团赚到盆满钵满。当然不光是法官,那些钱不是当时法官一个人敢独吃的。所以可以理解,中国内地贫穷的小县城,一个普通的公务员(要与权力沾边)买套房子就跟菜市买斤小菜一般。
现行体制下,司法系统官员特别是法官不成为吃人肉的狼都难。他们也许曾经很纯真,充满理想。可是在现行体制下,想独善其身恐怕很难混得下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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