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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类型 答复
处理部门 梅州市直 - 市教育局 处理时间 2012-01-04 11:54:01
处理意见 你好:
依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老师,应实行绩效工资。前段时间发放的生活补贴500元及今年1月份增加的100元共600元,义务教育学校的教师,从今年7月起,均纳入绩效工资发放。发放的方式建议学校采用如下形式:在今年增加的生活补贴共600元中,70%作为基础性绩效工资,纳入每月的工资中发放(即每月420元,扣除6月份前每月已发的100元,剩余320元),30%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即每月180元),此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年终一次发放,不归入原奖励性绩效工资中去统一发放,属单独发给各位教师。
五华县教育局
2012年1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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