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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附给市委、市政府领导的信:
给市领导的一封信
尊敬的梅州市委、市政府领导:
您好!首先感谢您在百忙之中阅读此信,我们是梅州市蕉岭县的全体教师,现有一事相求,希望市领导能帮我们解决。
县委、县政府从今年一月起给我们教师加工资人均300元/月,本来是大快人心的事情,但是我们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原因是根据《教师法》及广东省有关规定教师享受公务员的待遇,教师待遇不得低于公务员,我们教师本次加工资人均只有300元/月,而公务员却人均加400元/月,蕉岭县委书记、县长公然视国家法律而不顾,本次加公务员的工资高于教师的33.3%,已经违反《教师法》,违反省、市有关规定。县领导怎么能有法不依?有意制造矛盾,引起社会不公,也引起了全县教师的不满,教师本来待遇就低,没有第十三个月工资,平时也没有任何补助,与公务员贫富差距已经很大!
现在全县教师希望市领导帮我们调查此次增资的事宜,教师待遇本应该参照公务员,享受公务员的待遇,但我们现在已经受到县委、县政府的歧视,严重影响教师们的情绪,打击教师的教学积极性,我们希望得到公平的待遇,我们此次增资也应该是人均400元,而非人均300元,希望市领导帮助我们全县教师,为我们解决这一问题。谢谢!
此致
敬礼
蕉岭县全体教师敬上
2011年12月27日
望县信访局把此信急传县委书记、县长亲收。
回复信息
回复类型 答复
处理部门 梅州市直 - 蕉岭县人民政府 处理时间 2011-12-30 15:47:31
处理意见 尊敬的网民:
你好,你反映关于“此次调资教师人均只加300元,而公务员人元均加400元”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2009年5月底市政府召开县级机关事业单位规范津贴补贴工作会议,会议提出鉴于我市县级规范津贴补贴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为使规范改革工作在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上顺利推进,市委、市政府领导充分听取各县(市、区)提出的合理意见建议,经慎重研究,并经有关业务部门向省汇报沟通,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决定采取“合理限高,双轨发放,逐步规范”的办法分步实施我市县级规范津贴补贴改革,并统筹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的实施工作。在上级部门指导下,我县党政领导非常重视,结合实际,反复论证研究,提出:1、我县的规范津贴补贴工作,在过渡期内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采取“合理限高,双轨发放,逐步规范”的办法分步实施我县级规范津贴补贴改革,在最高津贴补贴发放限额水平内,原由财政负担发放的部分继续由财政统一发放;最高限额水平与财政实际负担发放的差额部分,仍由本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筹资金自行发放。通过发展经济,在财力许可的情况下,逐步实现津贴补贴全部由财政工资统发专户集中发放。2、结合上级指导意见,县委、县政府根据我县财政的实际,规划出公务员和纯事业单位的最高津贴、补贴水平和义务教育学校的绩效工资水平,经过多次增加津补贴,至目前为止,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平均水平比公务员津补贴平均水平高出260元左右,因此我县在此次调整公务员的津贴、补贴时略高一些,再加上第十三个月的工资之和,公务员的津贴补贴平均水平都还略低于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的平均水平。
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是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的具体措施,也是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县委、县政府对广大义务教育教师的关心,现阶段的水平与老师们心中的期望值还是有一定差距的,但县委、县政府一定会通过挖掘潜力,发展经济,增加财政收入,不断提高我县广大教师和各级工作人员的待遇。
蕉岭县人事局
2011年12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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