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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求合理,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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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9 09:4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我家位于新陂茅塘洪溪桥彭屋正圆盘,地理位置还算优越,是205国道与官山一路的交汇处,三年前蒙国家关照,被挑选为平兴高速公路出口,于是三生有幸为国家做贡献,响应十八大的号召,积极配合政府拆迁工作,盼望着,盼望着,拆迁的脚步近了,头两年无声无息,今年却特别热闹。我们这一派沿路有店铺的总共有六户人,唯独我家和紧挨的邻居是双店门的,其余四户是单店门,这四户人中,一户是这届的村干部,另一户是上届的村干部。于是拆迁赔偿搁置到这里,我们与政府起了争议,这里的政府是村政府和镇政府,市政府还没鸟这事。
     争议是这样的,我们两家双店门的,店铺面积各自都超过100平方,而村、镇政府的传达的文件明确说明:政府通过征收水田,每家户主,不管你有没有店铺,是200平方的还是50平方的,一律只赔80平方。期间拆迁住房问题,自己解决。
     至于拆迁户住房用地是政府每户赔偿80平方你自己兴建,还是政府通过种种手段征收水田用地之后,如果你决定在此建房,就得再跟政府购买用地,那就不得而知了,不过村里的人普遍抱着后一种想法,因为比较靠谱。
以下是我家和村镇政府历次对话的大致内容:
     我家的意见是:我的店门有多大,你按照一比一的比例赔给我,我不求多,也不漫天要价。
     村、镇政府的意见是:没可能,每户最多只能赔80.何况你自己是拆迁户,要配合政府工作。更要起带头作用。
     我:我家的水田,菜地也被征收了,房也被拆了,你叫我的后代怎么发展,怎么生存?难道为国家做贡献就不计较成本吗?
     村、镇政府:你是拆迁户,你要起带头作用,别人不是拆迁户都肯配合政府征地(水田),你自己本身就是拆迁户,要以身作则,何况征了你的田地,你才有地方建房子,大家才有地方建房子。
     我;问题是,我上百平方的住房面积你只赔偿80给我,在所有拆迁户中,唯独我家的水田是被连累征收的,其他人都是没有田地的,我一要倒赔房子给国家,二要奉献水田给国家,虽然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但也没见过这么无条件憨厚老实为国家做贡献的。
     村、镇政府:你是拆迁户,你自己都不愿意割舍,那真是太自私了。
     我:村里有一户人家,虽然没有店门,但是人家有两栋老房子,是属于泥砖砌成的旧式砖房,但不是紧挨着的,这边一栋,那边一栋,都不超过60平方,但政府开出的条件是,都赔80,而且算两间。凭什么我两间店面只换80平方?这还有公理在吗?
     村、镇政府:你是拆迁户,你要起带头作用,别人是别人,你是你,国家下达的文件就是这样的,你是一户人,他是两兄弟,属于两户人,不同概念,不要强词夺理,政府是讲诚信,讲道理的,怎么敢乱来了呢?
      我::那,我坚决不签字。我无话可说。因为我是拆迁户,所以你可以让我哑巴吃黄连。一心一意为国家做贡献,哪怕不合理,不公正,不公平。
       以上是真实发生在兴宁茅塘村洪溪桥高速公路拆迁户的真是案例,我的父母,他们都是农民,他们不懂什么叫做发展,什么叫做要致富先修路,但他们知道什么叫合理,公正,公平。
      望有关部门本着合理公正公平的宗旨妥善解决好拆迁户的切身利益问题。
      不要说国家利益至上,个人利益应该服从国家利益,没有个人利益,谈何国家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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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9 12:47 | 只看该作者
为了国家就一定要个人吃亏吗?国家是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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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9 15:08 | 只看该作者
打倒伪鬼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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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9 15:13 | 只看该作者
拆迁建城人民办,办好拆迁为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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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30 23:19 | 只看该作者
你知道吗?两隔壁的福民宋屋,其中有一户有三卡的,每卡95平方 ,三兄弟285平方,可笑吧!简直是忽悠老百姓!去合法争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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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31 13:24 | 只看该作者
只叫平民百姓为达官贵人做贡献,这就是兴宁政府为兴宁做出的发展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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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1 23:46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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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1 23:59 | 只看该作者
正常不应该是按面积,按地段赔偿的吗,这个哪能一视同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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