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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梅河高速东出口至国道G205成鹊段新建公路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宁市梅河高速东出口至国道G205成鹊段新建公路项目已由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兴发改字[2014]158号文核准招标, 项 目 业 主为兴宁市地方公路管理站,建设 资金 来自上级补助和地方自筹,招标人为兴宁市地方公路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全长1.136公里,道路宽38米(远期规划60米),双向6车道,按一级公路标准建设,总投资估算约3500万元。
2.2 招标范围:兴宁市梅河高速东出口至国道G205成鹊段新建公路勘察设计。
本次勘察设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主要工作内容为全线的勘察设计,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的勘察工作、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文件编制、施工图设计修编、工程量清单编制及后续服务工作等。
2.3 勘察设计周期
勘察设计文件按《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交公路发[2007]358号)规定的内容和要求编制,以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批复意见为准,勘察设计周期安排要求如下:
2.3.1初步设计阶段勘察设计:设计人于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后60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交项目的初步设计文件。
2.3.2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设计:设计人于完成初步设计文件评审后100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交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2.3.3征地拆迁图编绘:设计人于完成初步设计文件评审后10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交项目的征地拆迁图表。
2.3.4施工图批复后15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的修编工作,并按要求提供分标段的施工图设计图纸。分标段的工程量清单提交时间应满足业主施工招标的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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