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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省政府《印发广东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纲要(2009-2020年)的通知》的要求,全省特大城市和大城市每万人拥有公交车达到15标台、中小城市达到10标台。兴宁市作为中等城市,城区常驻人口为30万人,应配备公交车300标台。
目前,我市一辆燃油公交车每天里程约200公里,而纯电动公交车每辆满电续航里程约100公里,如果用纯电动公交车代替燃油公交车,要达到燃油公交车每天最低里程,必须使用两辆纯电动公交车(二顶一)。按以上标准及兴宁市实际情况,兴宁市城区如全部使用纯电动公交车,至少应配备600标台。现已上牌的纯电动公交车仅274标台,离600台的配备要求相差甚远。所以,交通部门要求公交经营企业优化已有公交线路,并按交通部门新规划的7条新公交线路做好开通准备工作,逐步以纯电动公交车把燃油公交车置换完毕。这是一个利好消息,期待纯电动公交车在兴宁城区实现全覆盖,让市民和外来客商随时随地享受到安全、环保、便捷的公交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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