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宁新镇寨仔小学其前身是清朝的紫薇书舍。该书舍是本村恭顺屋二十世福裕公所建,距今已有二百多年历史。当时,村里除眠牛形有间泗溢书斋,扇罗屋遵道书斋,及林屋的书院外均无学校。四方子弟,不分姓氏都到这些书斋读书。民国七年,遵道书斋改名为纯贞学校,紫薇书舍改为纯端学校(为正校)至解放。由于纯端学校地处村中心,以后便以村名为寨仔小学,纯贞学校为分校。到五十年代末正校就有六间教室、六个房间,校内三个走廊、二个天井的规模,随着入学人数的增加,原来校舍不能满足要求,1962年在党的全民办教育的号召下,当时的村领导带领全村群众在条件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有组织有计从长远着想把学校扩建。建筑材料除拆转纯贞学校外,大部分由全村村民,不分男女老少,按人口按劳力分摊,捐砖捐瓦,,所需人工,由村民义务摊派,经各届村领导带领村民长期不懈的奋斗,终于把原来的学校扩建成有课室十间、老师住房十间、占地面积约2500多平方米的完全学校。在校学生除本村儿童外,还无条件接纳邻近大岭大队裕丰屋、社下吴屋、酒饼吴屋、李双茂屋、顺昌屋、顺义屋以及横新大队秦屋部分儿童就读,学生人数最多时达670多人,教职员工30人,由于学生人数增加,原来活动场地已不适应,因此1972年在村领导统一调整下,全村十五个生产队,每队无偿捐出二分水田作学校操场之用,加上原来场地学校总面积达到约5000平方米。改革开放后,在教育部门和村委统一规划,本村旅港、台同胞及村中热心人士的捐建下,拆除了瓦房,在原有的地址上建成了现有的寨仔学校。 综上所述,寨仔小学历史悠久,年远流长,跨越了三个朝代,三个世纪,为国家、为社会培养了大批的优秀人才。全村村民为学校建设,发展养大付出了长期而艰辛的努力和无私的奉献,从而完全可以肯定寨仔小学的一切动产、和不动产都属于寨仔村全体村民的集体财产。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三章第58条: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包括有:集体所有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设施。从而看出,寨仔小学是村民的集体财产,是有法律凭据的,不容置疑的。 因种种原因,小学在07年停办。因学校地处205国道旁,地理位置优越,有些老板和个别单位想设法强占、强买。特别使人难于理解的是市建设局,目无寨仔村民,请人看管学校并扬言已买了寨仔小学。堂堂一个建设局连一个起码的法律知识都不懂,岂非咄咄怪事! 现我村村民经村委同意后,由村民选出代表十五人 (每队一人)在今年四月间成立了“寨仔小学管理小组”维护学校一砖一瓦,一草一木不受破坏。同时,全村民踊跃捐款捐物,平整操场,修复倒塌了多年的挡土墙,新砌了前面、左面、右面的围墙,新建正规标准的蓝球场,新添了乒乓球台等。现作为村民的健身娱乐中心。使村民能愉快地过好每一天。我们现在的做法合乎时代潮流。梅州日报五月十五日该报报导指出明年实现村村要有健身场地。六月二十五日该报还报道了了梅县石扇镇文光小学办学有百年之久,因形势变化以06年停办,该村民发动海内外乡贤捐资10多万元,将占地3000平方的学校变成村民的健身娱乐中心是合时代潮流的,是得民心的。跟党的方针政策也是合拍的。如有任何单位或个人不顾我村的群众利益,强行干预,破坏我们的集体利益,我村将上下一心,将他们的行为通过各种媒体网络上曝光,有必要将上访省政府,使真象大白于天下。 寨仔小学是全体村民的,如教育部门恢复办学,我们将无条件服从。不办学作为村民的健身场地是天经地义的事。 寨仔小学的产权前段时间被某些ZF部门以偷梁换柱之计,骗得我村干部的签名,把寨仔小学的产权归为国土局所有,然后教育局煞有介事地说我们村民在强占国有资源,我村民表示强烈地抗议,就连涉及到的干部也以书面的形式向有关部门表态,表示毫不知情、绝无此事,要求有关部门清查此事。此等行为,实属严重的欺诈行为,望有关部门严肃查处,则我村村民万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