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梅州市“法治新征程、巾帼在行动”文艺演出暨第四届梅州市“自强不息好少年”“孝老敬亲好媳妇”授荣仪式在市山歌剧场举行。市委副书记王庆利出席活动并为先进典型代表颁奖。 授荣仪式上,郭智锐等20名青少年被授予第四届梅州市“自强不息好少年”称号,邹静珊等20名同志被授予第四届梅州市“孝老敬亲好媳妇”称号。现场还公布了一批获全国表彰和省命名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市人民检察院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王利珍等3人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梅江区江南街道新中社区等5个村(社区)被命名为“第五批广东省家庭文明建设示范点”。 文艺演出中,客家山歌对唱《客家妇女美名扬》、配乐诗朗诵《跨越100年》、独唱《不忘初心》、舞蹈《闯天涯》等充满正能量的节目赢得现场观众的阵阵掌声。 据了解,此次活动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妇联、市教育局、广东省雁洋公益基金会联合举办。开展第四届梅州市“自强不息好少年”“孝老敬亲好媳妇”评选活动是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弘扬叶帅精神和继承客家传统美德的重要举措,旨在通过先进典型的榜样引领示范作用,培育新时代家风文化,激励各级妇联组织和广大妇女儿童在共建共治共享中发挥重要作用,为梅州打造“三宜”城市范例贡献力量。评选活动连续四年得到广东省雁洋公益基金会的大力支持。
(梅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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