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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法院三个月巡回审理案件54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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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1 11:2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记者涂样生 通讯员巢雁映波 杰辉)近日,一位离婚诉讼当事人袁某因为身体不好,无法乘车到70 多公里外的兴宁市人民法院叶塘法庭到庭应诉。叶塘法庭了解情况后,承办法官当即到当事人居住地罗岗镇,约双方当事人到巡回法庭进行调解,仅用半天时间,便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据悉,兴宁法院成立巡回法庭短短 3 个月时间,便巡回审理案件54宗,调解结案42宗,接待来访咨询群众120 多人次,受到当地群众普遍欢迎。
  据了解,在罗岗巡回法庭成立之 前,罗岗、大坪、罗浮等地的村民到叶塘法庭打官司,需要辗转数十公里甚至上百公里的车程,影响了群众矛盾纠纷的化解。今年4月,兴宁法院在罗岗镇专门设立了办公地址固定、人员固定、时间固定的“三固定”巡回法庭,并在各个村委和道路口设置了预约联系牌,写明巡回法庭的联系电话和预约方式,使巡回审判从无规则到巡回措施常态化。法庭为方便群众诉讼,还结合农村时间,除工作日时间外,利用早餐、中午和傍晚时间为群众提供服务,并实行“立案、调解、审理、信访”四位一体的工作机制,群众只需来到巡回法庭,便可完成立案、审理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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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1 13:43 | 只看该作者
机构的分分合合,对群众的办事影响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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