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事情时间:2011年2月8日晚上 19时55分 地点:兴宁市叶塘镇苏京村欧阳国华家门口 经过情况:欧阳超宏因付钱给欧阳国华的摩托车载运费。付了钱后,走出其家门口时,即遇一骑摩托车一男一女的人撞翻欧阳超宏,至使其昏迷不醒。当时店主欧阳国华没有主动去拦截撞人的摩托车及人。而去叫人叫欧阳超宏的家属来人。该撞人的摩托车已摔坏多处,其本人用脚打火起动三次,才起着火骑走该车。当时店主欧阳国华应该将其撞人的人及车辆拦截才对。但可能是他的朋友或熟人故放其离去。然而超宏家属来到后,没有见到肇事者,即刻打110报警,及打120急救车。急救车很快载着伤者到兴宁市人民医院诊治。110接报后,即派出大坪中队杨队长来现场察看了解情况。伤者欧阳超宏转到急诊科住院治疗,当时诊断结果为大脑积血,9号早晨,复查为脑积血约20毫升,当时,家属要求其医院对伤者进行开颅手术或抽积血等措施,院方徐医生当时说还没有达到开颅的程度,只能用药物控制、慢慢观察。欧阳超宏在兴宁人民医院住院期间,大坪中队没有派人来调查了解情况。然而住院至2月13日晚上20时左右,护士来查房还说没有问题,再过半小时,病人发烧,家属即刻叫来徐医生查看病人。徐医生说病人瞳孔扩大,马上转到CT室复查。复查结果为脑积血严重,应发生转院至梅县黄圹医院。转入黄圹医院大约为2月13日晚上23时45分左右。该院医生当时问了一下该病人情况,家属说在兴宁人民医院住了约5天5夜,当时该医生说在兴宁人民医院延误了最佳的治疗时间。黄塘医院看到情况危急立刻进行开颅手术。与14日凌晨1时15分左右进入手术室,至4时45分左右将病人推出了手术室。住进了重症室I C U。 在前2月14日上午,病人家属去到大坪中队找到杨队长,讲了病人的基本情况后说,病人已危险,在梅县黄圹医院进行开颅手术。家属并且问了杨队长调查的情况如何,杨说,还在进一步调查中,家属 讲要尽快破案。其后大坪中队杨队长俩人于2月16日上午在黄圹医院广场遇见病人家属,询问了一下病人情况,也没有什么表态就走了。然而病人一直在ICU室治疗至2月20日18时左右,停止呼吸及心脏跳动。 又述死者家庭情况:上有老父老母70岁,且有残疾在家,一贯务农,死者有子女4人 大的9周岁 最小的40多天(因为死者妻子身体不宜结扎,政府早已检查过)故生育4人。全家八口人,全靠死者维持生计。现该家属、亲朋好友为其死者垫付了近6万元的医疗费(此款多为借款)目前死者尸体还放在梅县黄塘医院。死者已去。生者如何生存???! 欧阳超宏已被撞死,且尸体还在医院,其家属是一个弱小的个体、根本摇不动某些官老爷,小小老百姓无权无钱,无人际关系。只好求助新闻网络,求助社会,求助真正为民办事的政府,还死者一个公道,和家属的心灵创痛的些许抚慰。 家属亲自多次要求兴宁市交警大队,兴宁市叶塘镇政府。兴宁市公安局督查室。兴宁市信防办。要求抓紧调查捉拿肇事逃逸者、而一直没有任何丝毫结果,我们万般无奈,只好求助社会,望社会同情声援,支持其家属还一个公道,还一个真正的民生,还一个家庭生命的延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