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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市场调控的缰绳越拉越紧。
就在限购政策从一线城市向二三线城市甚至三四线城市蔓延的同时,城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的建设也在加紧推进。一旦实现个人住房信息电子化并联网,限制炒房、房地产税征收等措施的落实,将获得基本的数据支撑。
尽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并未公布我国城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的具体情况,但中国青年报(微博)记者从各地公布的“新国八条”实施细则里发现,按住建部要求,10月底是40个城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联网的最后期限。济南、青岛、南宁、北海、福州、厦门、太原等城市都在这个名单之中。理论上讲,如果进展顺利,10月底之后将能够查到任何一个人在这40个城市中的住房信息。
有关专家认为,建设个人住房信息系统,意味着部分个人财产将公开化、透明化,官员的部分财产信息也将透明化。
有城市表决心,有城市只字不提
也许是高房价吸引了绝大多数人的目光,很少有人注意到有关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在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中的地位。
表面上看,个人住房信息系统与房地产宏观调控并无太大关系,但实际上,这个系统将为房地产宏观调控提供最基础的数据支持。
在以往的房地产宏观调控中,屡屡提到要遏制炒房,打击房地产投机。然而令人尴尬的现实是,我国城市居民的个人住房信息系统一直未能建立起来。一个人拥有多少套房产,都分布在什么地方,何时购买,这些信息很多都游离在相关部门的视线之外。
“这些信息都不掌握的话,啥都做不了,房地产宏观调控的很多措施也无从做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王珏林说,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早就提出了,也早就应该有了。
2010年4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除了提出若干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措施外,还有一句话作为要求提了出来,那就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加快个人住房信息系统的建设。
今年1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1号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公布,除了对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提出更严厉的要求外,对个人住房信息系统的建设也再次提出要求:加快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完善房地产统计基础数据。
在国务院办公厅的这个被称为“新国八条”的文件发布之后,各省、自治区、市政府相继就这个文件发布了实施细则。
在这些实施细则中,有关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的内容开始得以彰显。不同的省、自治区、市对此的态度并不相同。
有些城市在“新国八条”的实施细则中,对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只字不提。这样的城市有上海市、天津市、南京市等。
有些省、市对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做了简单要求,“加快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加快和完善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等表述出现在这些省、市文件中。四川省、北京市、南昌市、武汉市、哈尔滨市等省市就是如此要求的。
郑州市、石家庄市、长沙市等城市则在此基础上增加了问责:对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滞后的要进行约谈和问责。广东省、深圳市等则只是提出对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滞后的进行约谈和问责。
也有省、市拿出了具体的建设目标。
山东省在2月17日发布《关于贯彻国办发〔2011〕1号文件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提到要加快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加快建立健全个人住房信息系统,确保房地产税收、差别化信贷和住房限购措施有效执行。继续完善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年内实现全省房产档案数字化和省、市、县三级联网,以便及时、全面、准确地提供房地产市场运行数据。
温州市则要求确保6月底前完成个人住房信息数据整理迁移,建成全市统一的信息平台和数据库,实现全市联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要求区内各市、县要将个人住房信息系统项目费用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安徽省更是给出时间表,要求各级政府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加快推进省、市、县三级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2011年内实现省、市级联网,2012年上半年实现省、市、县三级全面联网。
陕西省则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年内实现省内住房信息系统全覆盖。
黑龙江省公开的表态则是2012年年底要实现个人住房信息系统的国家、省、市(地、总局)联网,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山西省要求省内各城市在2013年年底前完成与省级个人住房信息系统的联网工作。
济南、青岛、太原、福州、厦门、南宁、北海等城市更是明确表示,要在今年10月底完成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并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网。而这正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要求。(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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