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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梅州百姓幸福感居粤东西北12市之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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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 10:0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记者薛凡升)据《南方日报》消息,近日,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首度发布了2011年广东群众幸福感测评调查报告。这是我省于今年2月发布幸福广东指标体系中的客观指标评价结果后,首次发布幸福广东主观指标体系评价结果。调查报告显示:在粤东西北地区,梅州市的主观和客观评价都排第一,也即是说,梅州百姓幸福感居粤东西北12个地级市 (梅州、茂名 、揭阳、阳江、汕尾 、韶关、湛江、潮州 、汕头、云浮 、河源 、清远)之首。珠三角地区排名先后顺序为惠州 、江门、佛山、东莞 、广州 、肇庆 、深圳、中山 、珠海。
  本次调查采取随机实地抽样的方法,对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和35个县(市、区)范围内的6900个样本进行入户问卷调查。调查问卷包括一个 “对个人幸福程度总体评价”的总指标和 “个人发展、生活质量、精神生活、社会环境、社会公平、政府服务、生态环境”等7个分项一级指标包含的36个二级指标。
  调查结果显示:2011年广东群众对个人幸福感的总体评价为80.4分,总体达到“比较幸福”;7个分项指标满意度的综合评分为76.7分,略低于对个人幸福感的总体评价得分。调查结果反映不同群体、不同区域的群众对幸福的感受有明显差异。
  调查还发现,群众对幸福的主观感受与此前公布的客观指标综合评价没有直接的显著相关性,群众幸福感相对较高的地区不一定是经济社会相对发达的地区,经济社会相对发达的地区群众幸福感不一定较高。“家庭和睦”最有利于幸福,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最不满意。
  幸福广东指标体系由客观指标和主观指标两部分构成。客观指标体系称为 “建设幸福广东评价指标体系”,将全省21个市按珠三角和粤东西北分为两类地区,并分别设置类别指标和差别权重。主观指标体系称为“广东群众幸福感测评指标体系”,主要是反映群众对幸福广东建设实现程度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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