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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兴宁市公安局治安专业队根据群众举报,分别在兴佛一路出租屋、兴江街某酒店抓获何某龙(重庆人)、王某标等5名吸毒人员。
6月26日上午,兴宁公安局治安专业队接到群众举报称:兴城兴佛一路某小区出租屋经常有一些形迹可疑青年男女出入,希望公安机关前往查处。接报后,治安专业队民警迅速摸清了该出租屋的具体位置,发现正有4、5名青年男女聚集在一起,于是民警迅速行动搜查了该出租屋,并在出租屋内发现几个用矿泉水瓶自制的吸毒工具,民警遂将出租屋里3男2女传唤至公安机关审查,经尿液检测,何某龙、李某等2名男青年的尿液呈阳性,涉嫌吸毒。经审讯,何某龙、李某对他们吸食毒品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6月27日上午,专业队民警又接兴城某酒店工作人员举报:在其酒店一房间内有人吸毒。接报后,民警迅速出击,将该房间内的1男2女传唤至公安机关审查,经现场尿液检测,均呈阳性。经审讯,吸毒嫌疑人王某标、朱某玲等3人如实供认了他们吸食冰毒的违法事实。
目前,何某龙、李某等5名吸毒人员均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于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卢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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