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市师生的一封信
老师们、同学们:
一年之计在于春。伴随着新学期的开始,全市师生又将走进一个崭新的春天。根据省和梅州市校历规定,2013年春季学期,高中阶段学校将于2月18日(正月初九)开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将于2月21日(正月十二)开学。
新学期开学正值兴宁赏灯节庆,真诚希望广大师生理解支持省和梅州市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依时开学,并迅速把精力集中到教育教学上来;希望学校要与学生家长加强沟通联系,争取家长大力支持,共同教育学生遵守纪律,按时上学。
叶剑英元帅曾经说过:“攻城不怕坚,攻书莫畏难。”兴宁教育素有教师敬业奉献,学生顽强拼搏的光荣传统。新的一年里,希望广大教师为了学生的未来,克服困难,愉快教学;全体学生更加努力学习,自觉学习,善于学习。
播种莫忘抓时节,读书切记惜光阴。老师们,同学们,让我们继续发扬敬业奉献、顽强拼搏的精神,在新学期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开创兴宁教育更加崭新的局面。祝同学们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祝老师们心情舒畅,阖家幸福!
兴宁市教育局
二○一三年二月十五日
这么早开学,人家赏灯的放礼花,放鞭炮,吵到半夜,让老师和同学都睡不着,那有质量的啊,上课就全省统一, ...
星光武限 发表于 2013/2/21 2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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