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终于在2013年2月27日一次性推出约84万平方米的建设用地“特定条件的招标”公告:
信息索取号: | PostNodeID:/2013-00242 | 类目名称: | | 责任部门: | 兴宁市国土资源局 | 生成日期: | 2013-02-27 | 文 号: |
兴宁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2013]1号 兴国土资(挂)告字〔2013〕1号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广东省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经兴宁市人民政府批准,兴宁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公开挂牌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建设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地块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 用途 | 使用 年限 | 建筑 密度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 高度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 幅度 (万元) | 履约保证金 (万元) | GP2013-01 | 205国道宁新城南段南侧 | 34141.37 | 商服用地 | 40年 | ≤60% | ≤4.5 | ≥7% | 限高50米 | 2560.6028 | 100 | 2560.6028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和其他组织均可单独申请竞买。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申请竞买人须是2011年世界500强中排名前200名的商业零售集团或其全资子公司、控股(持股超过50%,下同)公司,竞买成功后须在兴宁市注册登记成立世界500强的外资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并且该世界500强的外资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须自行经营该物业,不可分割销售。 三、获取挂牌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本次挂牌公告日期为自2013年2月7日上午9:00起至2013年2月26日下午6:00止,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到兴宁市国土资源局土地交易中心领取挂牌出让有关资料。 四、申请竞买的时间、地点 申请竞买人在2013年2月27日至2013年3月6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向兴宁市国土资源局土地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全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并取得竞买资格后,参与竞买报价(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为2013年3月6日下午4时前)。 五、挂牌出让的时间、地点 挂牌出让时间不少于10日,即自2013年2月27日上午9:00起至2013年3月8日下午5时止,在兴宁市国土资源局土地交易中心进行挂牌出让,并受理申请竞买人报价。 六、申请竞买人履约保证金缴纳帐户 七、确定挂牌出让竞得人的方式 本次挂牌报价达到或高于最低交易价且报价最高者为竞得者。在挂牌期限截止时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竞买人继续要求报价的,由挂牌出让转为现场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者。 八、挂牌出让宗地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出让宗地必须符合兴宁市城市规划建设要求,竞得者必须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半年内动工开发建设,一期项目工程在取得《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后18个月内竣工投入使用;未动工开发满二年的,由政府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2)本次挂牌出让不受理邮寄、电子邮件或口头方式申请竞买。 (3)申请竞买人必须持《申请竞买资格确认书》参加挂牌出让竞买。 (4)竞得者须缴交成交总金额百分之三的契税。 九、挂牌出让的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兴宁市土地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3238631,3238662 联 系 人:钟先生,何先生 兴宁市土地交易中心 2013年2月7日
信息索取号: | PostNodeID:/2013-00243 | 类目名称: | | 责任部门: | 兴宁市国土资源局 | 生成日期: | 2013-02-27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兴宁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2013]2号 兴国土资(挂)告字〔2013〕2号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广东省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经兴宁市人民政府批准,兴宁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公开挂牌方式出让二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建设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地块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 用途 | 使用年限 | 建筑密度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 层次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幅度 (万元) | 履约保证金 (万元) | GP2013-02 | 新城区38号区兴南大道西侧 | 79831 | 住宅用地:64831㎡ | 70年 | ≤30% | ≤2.5 | ≥30% | 十八层及以下 限高60米 | 5987.325 | 100 | 2993.6625 | 商服用地:15000㎡ | 40年 | GP2013-03 | 新城区38号区兴南大道西侧 | 78716 | 住宅用地:65919㎡ | 70年 | ≤30% | ≤2.5 | ≥30% | 十八层及以下 限高60米 | 5903.7 | 100 | 2951.85 | 商服用地:12797㎡ | 40年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和其他组织均可单独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竞买人是具有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的上市公司; 2、竞买人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亿元人民币; 3、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银行或其分支机构出具的不少于10亿元人民币资金证明文件(存款证明必须在公告之日起至竞买报名截止日期之间开具。不同银行或同一银行不同账号开具的多张存款资金证明,其相隔时间不得超过1个小时)。 三、获取挂牌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本次挂牌公告日期为自2013年2月7日上午9:00起至2013年2月26日下午6:00止,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到兴宁市国土资源局土地交易中心领取挂牌出让有关资料。 四、申请时间与地点 申请竞买人在2013年2月27日至2013年3月6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向兴宁市国土资源局土地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并取得竞买资格后,参与竞买报价(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为2013年3月6日下午4时前)。 五、挂牌时间和地点 挂牌时间不少于10日,自2013年2月27日上午9:00起至2013年3月8日下午5时止,在兴宁市国土资源局土地交易中心进行挂牌出让,并受理申请竞买人报价。 六、履约保证金缴纳帐户 七、确定挂牌出让竞得人的方式 本次挂牌报价达到或高于最低交易价且报价最高者为竞得者。在挂牌期限截止时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竞买人继续要求报价的,由挂牌出让转为现场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者。 八、挂牌出让宗地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出让宗地必须符合兴宁市城市规划建设要求,竞得者必须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半年内动工开发建设,三年内竣工投入使用;未动工开发满二年的国有建设用地,或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百分之二十五的国有建设用地,由政府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2)公共服务设施配建指标:用地面积幼儿园≥350㎡/千人,建筑面积幼儿园≥280㎡/千人。 (3)本次挂牌出让不受理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方式申请竞买。 (4)申请竞买人必须持《申请竞买资格确认书》参加挂牌出让竞买。 (5)竞得者须缴交成交总金额百分之三的契税。 九、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兴宁市土地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3238631,3238662 联 系 人:钟先生,何先生 兴宁市土地交易中心
2013年2月7日
信息索取号: | PostNodeID:/2013-00244 | 类目名称: | | 责任部门: | 兴宁市国土资源局 | 生成日期: | 2013-02-27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兴宁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2013]3号 兴国土资(挂)告字〔2013〕3号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广东省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经兴宁市人民政府批准,兴宁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公开挂牌方式出让九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建设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地块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 用途 | 使用年限 | 建筑密度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 高度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幅度 (万元) | 履约保证金 (万元) | GP2013-04 | 福兴神光山 曾泗塘 | 22629.66 | 商服、住宅(2:8) | 商服40年住宅70年 | ≤20% | ≤1.5 | ≥40% | 限高30米 | 678.8898 | 100 | 339.4449 | GP2013-05 | 66551.44 | 1996.5432 | 100 | 998.2716 | GP2013-06 | 57924.15 | 1737.7245 | 100 | 868.8623 | GP2013-07 | 57723.46 | 1731.7038 | 100 | 865.8519 | 宗地编号 | 地块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使用年限 | 建筑密度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 高度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幅度 (万元) | 履约保证金 (万元) | GP2013-08 | 宁新城南、 文星村 | 37647.07 | 商服、住宅(2:8) | 商服40年住宅70年 | ≤30% | ≤4.0 | ≥25% | 限高60米海拔高程≤171.2米 | 2823.5303 | 100 | 1411.7652 | GP2013-09 | 85340.21 | 6400.5158 | 100 | 3200.2579 | GP2013-10 | 43947.14 | 3296.0355 | 100 | 1648.0178 | GP2013-11 | 56183.34 | 4213.7505 | 100 | 2106.8753 | GP2013-12 | 50223.03 | 3766.7273 | 100 | 1883.3637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和其他组织均可单独申请竞买。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申请竞买人注册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2、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银行或其分支机构出具的不少于5亿元人民币资金证明文件(存款证明必须在公告之日起至竞买报名截止日期之间开具。不同银行或同一银行不同账号开具的多张存款资金证明,其相隔时间不得超过1个小时); 3、申请竞买人不得组成联合体申请竞买。 三、获取挂牌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本次挂牌公告日期为自2013年2月7日上午9:00起至2013年2月26日下午6:00止,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到兴宁市国土资源局土地交易中心领取挂牌出让有关资料。 四、申请竞买的时间、地点 申请竞买人在2013年2月27日至2013年3月6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向兴宁市国土资源局土地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并取得竞买资格后,参与竞买报价(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为2013年3月6日下午4时前)。 五、挂牌出让的时间、地点 挂牌出让时间不少于10日,即自2013年2月27日上午9:00起至2013年3月8日下午5时止,在兴宁市国土资源局土地交易中心进行挂牌出让,并受理申请竞买人报价。 六、申请竞买人履约保证金缴纳帐户 七、确定挂牌出让竞得人的方式 本次挂牌报价达到或高于最低交易价且报价最高者为竞得者。在挂牌期限截止时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竞买人继续要求报价的,由挂牌出让转为现场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者。 八、挂牌出让宗地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出让宗地必须符合兴宁市城市规划建设要求,竞得者必须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半年内动工开发建设,30个月内竣工投入使用;未动工开发满二年的国有建设用地,或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百分之二十五的国有建设用地,由政府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2)公共服务设施配建指标:用地面积幼儿园≥350㎡/千人,小学≥450㎡/千人,普通中学≥700㎡/千人;建筑面积幼儿园≥280㎡/千人,小学≥250㎡/千人,普通中学≥320㎡/千人。 (3)本次挂牌出让不受理邮寄、电子邮件或口头方式申请竞买。 (4)申请竞买人必须持《申请竞买资格确认书》参加挂牌出让竞买。 (5)竞得者须缴交成交总金额百分之三的契税。 九、挂牌出让的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兴宁市土地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3238631,3238662 联 系 人:钟先生,何先生 兴宁市土地交易中心 2013年2月7日
信息索取号: | PostNodeID:/2013-00245 | 类目名称: | | 责任部门: | 兴宁市国土资源局 | 生成日期: | 2013-02-27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兴宁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2013]4号 兴国土资(挂)告字〔2013〕4号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广东省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经兴宁市人民政府批准,兴宁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公开挂牌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建设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地块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使用年限 | 建筑密度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 高度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幅度 (万元) | 履约保证金 (万元) | GP2013-13 | 兴宁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南侧 | 26129.48 | 商服、住宅(3:7) | 商服40年住宅70年 | ≤30% | ≤4.0 | ≥25% | 限高60米海拔高程≤171.2米 | 1959.711 | 100 | 1959.711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和其他组织均可单独申请竞买。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申请竞买人是境内上市公司或其参股、控股公司; 2、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银行或其分支机构出具的不少于8000万元人民币资金证明文件(存款证明必须在公告之日起至竞买报名截止日期之间开具。不同银行或同一银行不同账号开具的多张存款资金证明,其相隔时间不得超过1个小时); 3、申请竞买人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3亿元人民币。 三、获取挂牌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本次挂牌公告日期为自2013年2月7日上午9:00起至2013年2月26日下午6:00止,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到兴宁市国土资源局土地交易中心领取挂牌出让有关资料。 四、申请竞买的时间、地点 申请竞买人在2013年2月27日至2013年3月6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向兴宁市国土资源局土地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全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并取得竞买资格后,参与竞买报价(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为2013年3月6日下午4时前)。 五、挂牌出让的时间、地点 挂牌出让时间不少于10日,即自2013年2月27日上午9:00起至2013年3月8日下午5时止,在兴宁市国土资源局土地交易中心进行挂牌出让,并受理申请竞买人报价。 六、申请竞买人履约保证金缴纳帐户 七、确定挂牌出让竞得人的方式 本次挂牌报价达到或高于最低交易价且报价最高者为竞得者。在挂牌期限截止时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竞买人继续要求报价的,由挂牌出让转为现场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者。 八、挂牌出让宗地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出让宗地必须符合兴宁市城市规划建设要求,竞得者必须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开发建设,30个月内竣工投入使用;未动工开发满二年的国有建设用地,或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百分之二十五的国有建设用地,由政府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2)公共服务设施配建指标:用地面积幼儿园≥350㎡/千人,小学≥450㎡/千人,普通中学≥700㎡/千人;建筑面积幼儿园≥280㎡/千人,小学≥250㎡/千人,普通中学≥320㎡/千人。 (3)本次挂牌出让不受理邮寄、电子邮件或口头方式申请竞买。 (4)申请竞买人必须持《申请竞买资格确认书》参加挂牌出让竞买。 (5)竞得者须缴交成交总金额百分之三的契税。 九、挂牌出让的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兴宁市土地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3238631,3238662 联 系 人:钟先生,何先生 兴宁市土地交易中心 2013年2月7日
信息索取号: | PostNodeID:/2013-00246 | 类目名称: | | 责任部门: | 兴宁市国土资源局 | 生成日期: | 2013-02-27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兴宁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2013]5号 兴国土资(挂)告字〔2013〕5号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广东省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经兴宁市人民政府批准,兴宁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公开挂牌方式出让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建设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地块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使用年限 | 建筑密度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高度 | 起始价(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 | 履约保证金(万元) | GP2013-14 | 福兴五里村大黄屋 | 22248.02 | 商服、住宅(2:8) | 商服40年住宅70年 | ≤25% | ≤3.5 | ≥30% | 限高60米海拔高程≤171.2米 | 667.4406 | 100 | 667.4406 | GP2013-15 | 福兴五里村大黄屋 | 66775.53 | 商服、住宅(2:8) | 商服40年住宅70年 | ≤30% | ≤2.0 | ≥30% | 限高25米 | 2003.2659 | 100 | 2003.2659 | GP2013-16 | 福兴五里村大黄屋 | 48686.39 | 商服、住宅(2:8) | 商服40年住宅70年 | ≤30% | ≤2.0 | ≥30% | 限高25米 | 1460.5917 | 100 | 1460.5917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和其他组织均可单独申请竞买。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申请竞买人注册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2、提供公司资产审计证明文件,其净资产不得低于20亿元;如没有资产证明文件,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银行或其分支机构出具的不少于5亿元人民币资金证明文件(存款证明必须在公告之日起至竞买报名截止日期之间开具。不同银行或同一银行不同账号开具的多张存款资金证明,其相隔时间不得超过1个小时); 3、具有银行认定的AA+级或以上企业信用等级。 三、获取挂牌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本次挂牌公告日期为自2013年2月7日上午9:00起至2013年2月26日下午6:00止,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到兴宁市国土资源局土地交易中心领取挂牌出让有关资料。 四、申请竞买的时间、地点 申请竞买人在2013年2月27日至2013年3月6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向兴宁市国土资源局土地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全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并取得竞买资格后,参与竞买报价(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为2013年3月6日下午4时前)。 五、挂牌出让的时间、地点 挂牌出让时间不少于10日,即自2013年2月27日上午9:00起至2013年3月8日下午5时止,在兴宁市国土资源局土地交易中心进行挂牌出让,并受理申请竞买人报价。 六、申请竞买人履约保证金缴纳帐户 七、确定挂牌出让竞得人的方式 本次挂牌报价达到或高于最低交易价且报价最高者为竞得者。在挂牌期限截止时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竞买人继续要求报价的,由挂牌出让转为现场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者。 八、挂牌出让宗地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出让宗地必须符合兴宁市城市规划建设要求,竞得者必须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半年内动工开发建设,30个月内竣工投入使用;未动工开发满二年的国有建设用地,或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百分之二十五的国有建设用地,由政府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2)公共服务设施配建指标:用地面积幼儿园≥350㎡/千人,小学≥450㎡/千人,普通中学≥700㎡/千人;建筑面积幼儿园≥280㎡/千人,小学≥250㎡/千人,普通中学≥320㎡/千人。 (3)本次挂牌出让不受理邮寄、电子邮件或口头方式申请竞买。 (4)申请竞买人必须持《申请竞买资格确认书》参加挂牌出让竞买。 (5)竞得者须缴交成交总金额百分之三的契税。 九、挂牌出让的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兴宁市土地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3238631,3238662 联 系 人:钟先生,何先生
兴宁市土地交易中心 2013年2月7日
信息索取号: | PostNodeID:/2013-00247 | 类目名称: | | 责任部门: | 兴宁市国土资源局 | 生成日期: | 2013-02-27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兴宁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2013]6号 兴国土资(挂)告字〔2013〕6号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广东省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经兴宁市人民政府批准,兴宁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公开挂牌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建设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地块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使用年限 | 建筑密度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 层数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幅度 (万元) | 履约保证金 (万元) | GP2012-10 | 兴城23号区 | 4221.62 | 商服住宅 | 商服40年住宅70年 | ≤30% | ≤3.8 | ≥25% | 十八层及以下 | 1383.4249 | 100 | 1383.4249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和其他组织均可单独申请竞买。 三、获取挂牌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本次挂牌公告日期为自2013年2月25日上午9:00起至2013年3月16日下午6:00止,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到兴宁市国土资源局土地交易中心领取挂牌出让有关资料。 四、申请竞买的时间、地点 申请竞买人在2013年3月17日至2013年3月24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向兴宁市国土资源局土地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全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并取得竞买资格后,参与竞买报价(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为2013年3月24日下午4时前)。 五、挂牌出让的时间、地点 挂牌出让时间不少于10日,即自2013年3月17日上午9:00起至2013年3月26日下午5时止,在兴宁市国土资源局土地交易中心进行挂牌出让,并受理申请竞买人报价。 六、申请竞买人履约保证金缴纳帐户
七、确定挂牌出让竞得人的方式
本次挂牌报价达到或高于最低交易价且报价最高者为竞得者。在挂牌期限截止时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竞买人继续要求报价的,由挂牌出让转为现场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者。 八、挂牌出让宗地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出让宗地必须符合兴宁市城市规划建设要求,竞得者必须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开发建设,三年内竣工完成;;未动工开发满二年的,由政府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2)本次挂牌出让不受理邮寄、电子邮件或口头方式申请竞买。 (3)申请竞买人必须持《申请竞买资格确认书》参加挂牌出让竞买。 (4)竞得者须缴交成交总金额百分之三的契税。 九、挂牌出让的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兴宁市土地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3238631,3238662 联 系 人:钟先生,何先生
兴宁市土地交易中心
2013年2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