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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保胎住院医疗费不能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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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16 10:5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梅县李女士:请问在梅县社保局参保并缴交的社保 (有生育险和医疗险),在梅县妇幼医院住院保胎所发生的费用能否报销?
  梅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根据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关于印发 (梅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诊疗项目范围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2012年版)的通知)》(梅市人社[2013]19号)文件规定,“一、社会保险基金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第五条第一款各种不育(孕)症、安胎、性功能障碍、违反计划生育的一切医疗费用”。所以,来信人反映保胎住院医疗费不能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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