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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子发作殴打父亲胞兄救架伤弟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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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24 19:4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近日,兴宁市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李×新为阻止患精神病的弟弟的不法侵害而将其殴打致死一案作出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李×新有期徒刑10年。
  李×新的弟弟李×清长期患有精神病,经常动手打其父亲及扰乱邻里。2009年8月15日20时许,李×清病发作后在家殴打其父,其父在房内哭喊并大声呼救,李×新听到后便与其两个儿子(均另案处理)一起前往阻止。李×清见李×新父子三人来到现场劝阻时,即手持铁叉去攻击李×新等人,李×新父子三人合力将李×清按倒在地并用拳打、用脚踢李×清头部、腰、腹、颈等部位,直至李×清在地上无法反抗才停止。群众看到情况严重后报警,民警赶到现场时,李×清已死亡。经法医鉴定:被害人李×清系生前被接触面柔软的钝性物体作用于腹部造成肠系膜大面积撕裂、大量出血致失血性休克死亡。
  兴宁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新无视国家法律,明知其弟是精神病患者,仍伙同同案犯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其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害人李×清对本案的发生有一定的过错,且被告人李×新在归案后能坦白交待其犯罪事实,酌情从轻处罚。
    (刘映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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