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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各级纪检委领导:
广东省兴宁市退休干部黄启方在任职期间存在严重的经济问题和生活作风问题,为了纯洁干部队伍,提高党在人民心中的威望,现将我们所了解的关于黄启方的犯罪事实,举报如下:
被举报人:黄启方 男 历任兴宁市大坪镇党委书记、兴宁市乡镇企业局局长、兴宁市工商联主席。
一、 黄启方在任职期间多次私人购置土地,房屋,在兴东路工商大厦旁购置一卡店面,其妻子还透露购买有多块土地,在其老家刁坊镇自己老屋装修富丽堂皇,购置一辆天籁牌小汽车给其儿子。试问一个中共党员干部只领工资哪来的那么多钱购置如此物质??
二、 黄启方不仅仅经济上存在严重犯罪事实,在生活作风上也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其在任职期间生育两个儿子,大儿子在兴宁市政府工作,小儿子黄溢在珠江三角洲一二线城市工作,这些事情我们天誉花园的好多住户都知道,其严重违反我国的计划生育法。其小儿子户口登记在其户口本上,挂号说是其姐妹所生小孩,逢年过节回家也是回天誉花园黄启方 家,是黄启方同其妻子所亲生儿子。其还道貌岸然地为其大儿子申领独生子女证。现其大儿子就凭其走邪门歪道获得的独生子女证申请增加生育子女权利。我们作为黄启方的邻居多次询问过黄启方的孙女(九岁),小孩子是不会骗人的,组织上可以据此而调查取证。
以上材料均属实,目前我们天誉花园很多群众对被举报人的行为都比较清楚,我们殷切的希望相关的部门尽快的认真的进行核实、查处。
2014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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