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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兴宁社保导致吾父老无所医的控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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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8 20: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我父陈伟金,1940年出生(身份证误写为1946年出生),现年届76岁高龄,曾是60年代的老兵出身,转业后曾在兴宁橡胶厂、兴宁水泥厂工作,为咱们新中国建设兢兢业业一生、为咱们共产党出力卖命多年,后退休在家,每月领取1000多元退休金,而我年迈的母亲(1943年出生)则一直无业在家,两个老人家靠着我爸这微薄的退休金而勉强维持生计。

不幸的是,我爸于2010年底查出患有前列腺癌,并于2011年初在梅州市人民医院进行手术、放化疗等系列治疗,病情一直不见好转,至今已发展到多处骨转移,每日饱受病痛折磨。目前,每月靠吃药和时不时住院治疗控制病情。每月即使不住院,单是药费就要几千元;一旦住院,那医药费更是动辄就一万几千元——这些医药费明细都可以在梅州市人民医院查阅的。

但是,兴宁社保局现在传达梅州社保局毫无人性化的重大疾病特殊门诊医保政策,表示:1、当年非放化疗的,每年最多报销医疗费4000元的八成;2、当年放化疗的,每年最多报销医疗费15000元的八成。试问下:这对于身患重病的人如何维持治疗?!这对于每月只有1000多元退休金的两老如何生存?!我这个月去帮我爸拿药,医院就说查阅系统发现医保费用已用完,要病人自费了!这不是要把人往绝路上赶吗?我们的社保医保就是这样保证我们的退休生活,就是这样保证我们的医疗体系吗?!

说实话,如果梅州社保做出这么没有人性的社保医保政策,我将一路上访!寻求有良知的领导支持、媒体支持、社会舆论支持!

我那可怜的老爸也说了,若是确实没办法解决这医疗费问题,他本人不怕死,将亲自到社保局门前自杀!心寒呀!

谁都有老的时候!谁都有病的时候!恳请相关政府领导能据实出发,确实让人民群众能老有所养,老有所医!确实让为国家、为社会做过贡献的人不心寒呀!

跪请能得到有关政府部门、有关领导以及社会大众的支持!

陈伟金不孝子:陈裕坚   (手机号码:13923091201)      

2016年5月3日泣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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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5/8 20:00 | 只看该作者

关于你反映退休职工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政策问题的来信我局已收阅,现将答复如下:

一、根据《梅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梅市府{2000}23号)的有关规定,从2014年1月1日起特殊病种,恶性肿瘤(放、化疗治疗)年支付限额为15000元,退休人员统筹基金支付75%,个人负担25%。

二、被保险人特定病种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凭批准的《梅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申请表》,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在我市定点医疗机构可直接结算。

如还有疑问,可直接电话咨询,咨询电话0753-3250555。

兴宁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16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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