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名为“忧民”的同志: 您好!现将您发帖反映的情况说明如下: 济广高速公路建设兴宁段全长约49公里,被拆迁的房子约有500多户,补偿的标准统一按照[兴市府(2012)20号、[兴市府(2013)5号文件规定执行(文件已下发并告知在兴宁市人民政府政务信息网上有公布)。 在济广高速公路平兴段工程建设中,新陂镇政府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牢牢把握政策的尺规,公平公正地推进征地拆迁工作。房屋拆迁补偿严格按照货币补偿、不实行统一安置的规定执行。考虑到土地的节约利用及应大多数拆迁户的诉求,经请示上级同意后新陂镇政府对沿线茅塘、福民、福庆等村有集中安置需求的拆迁户,镇村征下安置地后合理规划进行集中安置建设。安置房地块安排和工程建设均由拆迁户内部自行协商解决。拆迁的房屋和周边的占地等,均按文件规定标准全部以货币补偿的形式补偿到各户,拆迁安置地所征需要的资金和“三通一平”等费用均由拆迁户分摊。 目前,50多户集中安置的拆迁户安置房建设进展顺利,对通电、通水等问题镇政府早已与供电、供水公司多次进行协调沟通,积极争取将主线(管)架(铺)设到安置区。但安置区的道路水泥硬底化建设费用需由拆迁户自筹解决为主,镇、村两级尽量想办法给予适当的支持。 下来,大家反映诉求要实事求是、客观善意。如有不清楚的问题迳向镇、村咨询。 感谢您的支持! 新陂镇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