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我市召开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工作会议,全面推进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工作(以下简称“‘4+7’试点扩围工作”)。 会议解读了国家和省有关“4+7”试点扩围工作文件精神以及我市贯彻意见,部署了我市“4+7”试点扩围工作,并邀请相关专家围绕“4+7”试点扩围工作进行业务培训。 据了解,我市将于2019年12月30日正式启动“4+7”试点扩围工作,参与对象包括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和自愿参与的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等。此次我市参与采购“4+7”试点扩围的25个中选品种包括阿托伐他汀、瑞舒伐他汀等心血管类药品,恩替卡韦等肝病治疗类药品,以及部分抗肿瘤、抗精神病、抗生素药品。 据测算,我市参与“4+7”试点扩围采购后,25个品种药品价格综合降幅预计可达57%以上,使用中选药品的患者个人负担将明显降低。同时,实行全省(广州、深圳除外)统一的集中采购药品医保支付标准,支付标准以内部分由参保人和医保基金按比例分担。 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国家组织“4+7”试点扩围工作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随着试点工作推进,改革效应将持续放大,患者药费负担将进一步减轻,医保基金使用效益将显著提升。 (梅州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