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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区存量房交易将逃税无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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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3 09:3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3月1日起实行网签,涉及三区约105万间房屋

摘要:3月1日起,市区存量房交易将全部通过市建委网签系统签订合同,房屋交易价格需通过系统交易价格评估,杜绝“阴阳合同”形成的逃税漏洞,规范交易税收管理。

南都讯 记者曾海鹏 3月1日起,市区存量房交易将全部通过市建委网签系统签订合同,房屋交易价格需通过系统交易价格评估,杜绝“阴阳合同”形成的逃税漏洞,规范交易税收管理。上周五,市地税局召开新闻通气会,市区存量住宅交易评估系统已建成,纳税人应如实申报成交价,对存量房交易申报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依法按存量房评估价征税。从4月1日起,鹤山、台山、开平、恩平等四市也将执行此新规。

估价系统每月一调

据江门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江门二手房市场交易活跃,而“阴阳合同”已是行业“公开秘密”。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地税、住建等部门希望通过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对存量房交易申报价格进行评估,杜绝存量房交易中“阴阳合同”形成的税收漏洞。

经过几个月的准备,江门市区存量住宅交易评估系统已建成,将正式运用在税款征收工作中。这样,江门市将对存量房进行“明码标价”,堵住二手房交易的“阴阳合同”形成的税收漏洞。

据称,广东省规定各市必须在3月以前实行这一新规。市地税局近期开展了市区(蓬江、新会、江海)存量房普查,按社区分块、以每幢楼为单元,摸清各社区存量房分布环境及每幢楼的地域环境、坐向、楼层、楼层户数等,共录得存量房约3.5万栋,约合105万间。

“通过前期市场调研、交易对比,确定各区域每套楼房基准住宅的评估值,再根据一定的修正数据,系统将自动得出交易评估价格。”该负责人称,修正因素包括建成面积、楼层等要素,而系统还将根据市场价格变化每月自动调整评估价。

交易价偏低将按评估价征税

目前,江门市二手房交易纳税执行的是2007年出台的相关规定,纳税人自行寻找一家中介评估机构对评估其房价,提供评估报告,最后,地税部门按不低于评估价格的原则进行征税。

这种做法容易滋生“阴阳合同”,即在二手房交易中,合同当事人双方与中介评估机构就同一交易事项订立两份以上的内容不相同的合同,其中对外那份并非真实交易价格,而是以逃避国家税收等为目的;对内的一份则是双方的真实交易价格,可以是书面或口头。新规实行后,存量房交易申报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依法将按评估价征税。

以市区一套二手房交易为例,实际成交7000元/平方米,但买卖双方在地税窗口缴税时出示的买卖合同,其显示成交价可能只有3500元/平方米,地税部门以此为标准计税,相比实际成交价,包括契税、个人所得税等则可省下不少税。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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