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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9日晚7时许,梅江区金山街道东街村一间加工厂发生雷击事故,49岁男子罗×灵(梅县南口镇油坊村人)不幸遭雷击,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9月3日下午,死者家属来到金山街道办司法所提出诉求,要求加工厂进行赔偿。
金山街道办司法所工作人员获悉情况后,一边安抚家属,一边深入了解情况。经查,雷击事故发生在该加工厂晒场,事发时当地正下着大雨,雷电交加;死者在该加工厂工作了七八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了解情况后,街道办党工委迅速协调相关部门人员到场,并指派专人负责调解。然而,调解过程并不顺利,加工厂的李老板和死者家属都态度坚定,不肯互相让步。于是,调解人员建议双方先冷静下来,约定9月5日再一起协商。
在9月5日下午的调解过程中,调解人员一方面向厂方明确说明情况,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属违法行为。另一方面,调解人员告知死者家属,雷击属意外事故,希望死者家属考虑厂方的赔偿能力。经过4个小时的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李老板同意一次性支付给罗×灵家属慰问金124000元;死者抢救费、停尸费等约2000元由李老板支付;双方不再向法院提起诉讼,死者家属同意放弃任何方式向李老板主张的索赔权利。至此,该事件得到妥善处置。(王磊 赖卓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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