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实施《捐赠法》,规范侨捐项目监管。11月15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饶静霞、罗干忠、何新春和兴宁市副市长熊友华带领市人大执法检查组20多人,到我院检查侨捐项目落实情况。
执法检查组听取医院管好用好侨资情况汇报材料后,来到侨捐项目“沐彬楼”、“清林楼”、“拾娣楼”, 院长李舒刚向人大执法检查组一一介绍了大楼的侨捐人、侨捐资金、侨捐时间及侨捐大楼的功能用途等。 据统计1979年以来先后有陈道行、黄清林、伍洁宜、刘宇新、曾沐彬夫妇、曾浩仁、张志荣等42位旅外华侨和港澳台同胞捐款1391万人民币以及医疗设备、车辆一批,兴建成了“清林楼”、“拾娣楼”、“清林大楼”、“玉英楼”、“道行楼”、“华招楼”、“焕昌楼”、“陈道行纪念大楼”、“汉芬楼”、“佛娣楼 ”、“继福楼”、“沐彬楼”13栋办公、业务、住院大楼。
检查组对我院贯彻实施《捐赠法》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要求医院进一步加大《捐赠法》的宣传力度,依法做好华侨捐赠项目的管理工作,加强监管,确保侨捐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和规范性,实现广大港澳侨胞回报家乡、支持家乡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造福家乡人民的美好愿望。(图 罗辉 / 文 曾文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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