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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样只叫环保局干活,不叫他们有收益,此建议绝对无效!
你应该这样建议:
1、先由全国人大通过法律,这个法律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电池专卖法》,该法律规定,没有获得政府颁发牌照的商家不准买卖电池,否则由”有关部门“会同公安部门查封、罚款,非法买卖电池者按情节轻重实行拘留、劳改甚至判刑。
2、所有电池购买者必须实行实名制,并将购买者的身份证号码与所购买电池的条形码输入全国联网的电脑。规定在一定时间内必须向有关部门汇报电池使用情况,如果有遗失,一节电池罚款1000元人民币,否则拘留15天。
3、指定某些社会闲散人员组成“执法队”,对不服从管束的民众实行强制措施。遇到剌里头就出动警察,扣上罪名,丢进监狱。
上面三个步骤,如果得到实行,绝对可以出现:环保局、工商局、城管局、质量监督局、安全监督局、甚至交警、文化局、教育局这些部门全部蜂拥而上,争夺做那个“有关部门”。城里的烂仔、地痞、流氓、恶棍、人渣被各个部门全部招安,穿上制服成为“执法队”的人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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