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兴宁法院一法庭副庭长被省检察院人员带走,据说查出的问题较严重,单是银行存款就有250多万元,据说办一宗假离婚财产分割2万多元,从院长到主管副院长到经办人都有分赃,看来兴宁法院的腐败事情已引起上级重视。兴宁法院也是够黑的,其有不成文的规定,减缓刑要两万至叁万元,免予刑罚要五万至拾万元不等,每宗案件都是吃了原告吃被告,如果不给钱,肯定要从重处罚。听说刑庭的何姓庭长更厉害,如果不送钱,只要检察案件一移送过来,马上就送看守所拘押。罗姓副庭长也是,不分上下,其帐户存款都达好几百万元了。近期好几件免予处罚案件都说明了一些事实,据了解内情的朋友说,起码要有几万元才能摆平一件刑事案件,真是黑。愿省检察院带走副庭长调查是个良好的开端,还兴宁一个兴旺安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