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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日升:业绩回升好于预期,进入宁波分布式示范
东方日升 300118
研究机构:国泰君安证券分析师:侯文涛,刘骁撰写日期:2013-08-27
本报告导读:
公司中报业绩好于预期,组件毛利率恢复至20%以上。欧盟双反和国内政策向好,与中广核开展电站合作,停牌筹划资产重组,我们预计公司业绩回升趋势可持续。
投资要点:
维持公司增持评级。公司目前处于停牌期间,我们暂时不调整盈利预测和评级。预计公司2013~2015年EPS0.10、0.18、0.25元,对应当前股价PE70、38、28倍,维持增持评级和8元的目标价。
公司中报业绩略好于预期。公司2013年上半年收入增长18.54%,净利润增长1924.63%,EPS0.05元。受到上半年公司在建产能投放、光伏电池价格触底回升等因素影响,公司电池组件毛利率恢复至20.43%以上,好于预期。同时,电站转让和运营业务贡献收入2.53亿元,毛利率9.73%,成为公司的第二大收入来源。欧盟反倾销结果利于公司后期的出口恢复。由于公司积极参与了欧盟反倾销的抗辩和价格谈判,预计公司可获得相对有利的出口配额。因此我们认为公司出口所受的影响相对较小,0.56欧元的最低限价也将利于出口毛利率的提升。
中节能、中广核合作和分布式示范利于公司的内销比例提升。公司除了与中节能在电站方面继续开展合作外,近期与中广核也签订了140MW的电站协议。与中广核、宁电合作的宁波杭州湾新区项目成为能源局首批启动的18个分布式示范区之一。我们预计公司后期可充分受益于国内大型电站和分布式项目的增长,产能利用有保障。
行业和公司风险相对降低。目前影响公司的行业因素(欧盟双反、国内分布式政策)均好于预期,公司正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我们认为资产重组可能给公司带来额外的业绩回升动力,利于公司价值提升。
中利科技签订电站开发协议点评:进军内蒙,加速布局
中利科技 002309
研究机构:长城证券分析师:桂方晓,熊杰撰写日期:2013-08-16
投资建议:
我们预计公司2013-2015年EPS分别为0.58元、0.76元和0.94元,对应PE分别为23.8倍、18.1倍和14.6倍。我们认为公司资源优势明显,电站转让的确定性较高,维持公司“推荐”的投资评级。
要点:
公司公告签订电站开发协议: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利腾晖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人民政府于2013年8 月13日签署了《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协议书》。白云鄂博矿区政府支持公司在其所管辖地区开发建设总计1GW并网光伏电站项目,分5年开发建成。其中 2013-2014年年底投资建设并网不少于200MW,2015-2017年投资建设并网800MW。但该协议尚未约定具体建设工期和建设进度,具体项目建设需经批复。
该项目推进迅速,明年或确认收益:双方在合同条款中约定,白云鄂博矿区政府承诺2013年至少提供给公司50MW光伏电站建设指标,并协助建成并网发电,那么该50MW项目有望在2014年确认转让收益。
项目资源丰富,电站布局加速:公司项目资源丰富,已在甘肃、青海、新疆、江苏等地区全面布局光伏电站项目;此次大规模进军内蒙,表明公司的项目开拓取得新突破。此外,公司还积极开拓海外市场,2013年上半年,公司与福山株式会社与东亚集团分别签署了500MW和300MW的光伏电站开发协议,成功进军高壁垒的日本光伏电站市场。
锁定电站大客户,商业模式获验证:2012年,公司向太阳能电力转让了120MW电站项目,验证了该商业模式的可行性。2013年8月2日,中利腾晖与太阳能电力签署了《西部300MW地面光伏电站附条件收购协议》,公司出让将于2013年底建设完成的位于甘肃、青海、新疆、江苏四省共计300MW地面光伏电站项目,公司将复制此前的成功模式,电站转让的收益有望持续保持高速增长。
电站龙头受益国内利好政策:国务院近期出台的《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了2013-2015年,年均新增装机量10GW左右,到 2015年总装机容量达到35GW以上,并明确了上网电价及补贴的执行期限原则上为20年。《意见》还要求调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标准,扩大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规模,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公司作为电站龙头企业之一,将大幅受益于国内利好政策。
风险因素:补贴政策不达预期;电站并网与交易风险;财务风险。
海润光伏重大合作协议点评:新伙伴,新模式
海润光伏 600401
研究机构:长城证券分析师:桂方晓,熊杰撰写日期:2013-07-12
投资建议:
在不考虑增发的情况下,我们小幅上调公司2013-2015年EPS分别至0.06元、0.26元和0.43元,对应PE分别为114.5倍、24.0倍和14.7倍。光伏行业已经反转,公司与顺风投资达成战略合作,电站开发模式出现变化,业绩有望大幅提升,维持公司“推荐”的投资评级。
要点:
公司公告与顺风投资的战略合作:一、公司与顺风投资签订了《项目收购及合作开发协议》,双方就公司在国内已开发的499MW光伏电站项目通过股权转让、合资等方式进行合作;其中已取得项目所在地省级发改委核准批文和入网许可且已签订EPC合同并在建设中的项目共20MW,已取得项目所在地发改委签发的项目前期工作函且已成立项目公司的待建项目共210MW,已取得项目所在地发改委签发的项目前期工作函但尚未成立项目公司的项目共269MW。二、公司将 230MW光伏电站项目公司的大部分股权转让给顺风投资,仅保留5%的股权,股权转让的对价等于与拟转让股权比例相对应的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三、公司就 479MW光伏发电项目与顺风投资签订了《项目EPC合作协议》,合同金额约41.9亿元,完成所有项目周期预计约18个月。
合作伙伴实力强大:本次合作伙伴顺风投资尽管新成立不久,但其实际控制人为顺风光电国际有限公司,为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代码为01165),实力强大。
电站转让成功,开发模式转变:230MW光伏电站的成功转让,意味着公司实现了光伏电站BT项目由B到T的关键性一步,验证了该商业模式的可行性。同时,剩余269MW尚未成立项目公司的电站,也同样锁定大客户顺风投资,电站转让收益的确定性大幅提高。事实上,在锁定电站客户之后,公司电站项目的开发模式在本质上由BT模式转变为EPC模式。
资金回笼加快,财务压力减轻:《项目EPC合作协议》中的479MW电站EPC合同总价 41.9亿元,平均约为8.75元/W,公司存在可观的盈利空间。更为重要的是,公司的资金有望快速回笼,财务费用支出将大幅减少,有利于进一步实现光伏电站项目的滚动开发,保证公司电站EPC业务收入与利润的快速增长。公司资产负债率已处高位,公司仍需推进增发进程,减少利息支出,降低财务风险。
风险因素:政策风险;电站并网与交易风险;财务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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