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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姆该不该拿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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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6 10: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周末双休,保姆是否享有休息权?遇到法定节假日,该不该给保姆放假?如果不放假,是否该给保姆三倍工资呢?”近日,家住江北华侨新村的曾先生就遇到了类似问题:家里新来的保姆近日提出,按照劳动法要每个星期天都休息,不能休息的话,要付给她双倍工资,若遇到国庆等节假日还得三倍工资。这让他感到很为难。
  据介绍,曾先生雇佣这名保姆时,双方曾口头约定,每月休息两天,工资1000元,包吃住。“她现在提出休息权和加班费的要求,我觉得不合理。”曾先生说,双方就此协商过,但没有结果。近日,记者走访了梅城几家家政公司了解到,眼下在家政行业中,休假与否、如何休息等没有统—规定,目前普遍惯例是每月休假两天。家政公司充当的只是中介角色,保姆的具体工资和休息天数,应直接和雇主谈。但保姆的休息时间确实比一般工作者要少,希望雇主能给予同情和方便。
  那么,保姆有没有节假日休息权,该不该拿加班费?记者就此咨询了法律界人士,他们表示,保姆作为特殊职业人群,常见的劳动关系分为两种情况:一是雇主从正规家政公司雇佣保姆,雇主与家政公司签有雇佣合同,保姆的工资由家政公司支付,这种保姆应该属于家政公司的员工,节假日上班,家政公司应该支付加班费;另一种是雇主自己雇佣的保姆,这种关系不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所以这种情况不适用劳动合同法。因此,像曾先生家的保姆提出周末休息权、加班费的要求,从法律上来讲,是没有依据的。不过,从人情道义上来说,雇主可适当给保姆放假或给一点加班费。
    (廖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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