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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jorby    时间: 2016/10/28 06:44
标题: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问题
我在深圳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想在兴宁买房,在梅州住房公积金网站上看到需要提供两份缴存证明,我到深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证明时却被告知只能办一份,不能办两份。请问办过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朋友:到底需不需要两份证明?会不会因为少一份证明而被为难?
作者: hy_888888    时间: 2016/10/28 13:25
省内异地公积金缴存职工需提供的材料:
     1.在异地公积金中心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2.缴存职工近半年的缴存明细;
     3.所在单位的收入证明;
异地缴存职工申请贷款每户最高限额为20万,且最高不超过缴存职工(含配偶)帐户保留余额的15倍。
具体贷款额度根据所购房总价,缴存职工工资基数,缴存帐户保留余额及征信情况等因素核定
作者: yulin4148    时间: 2016/10/31 16:36
是需要两份证明,我当时还拿了三份呢
作者: jorby    时间: 2016/12/18 07:32
yulin4148 发表于 2016/10/31 16:36
是需要两份证明,我当时还拿了三份呢

怎么我去开证明他说不能开两份呢?还说之前梅州这边的都只开了一份就行
作者: 大坪阿明    时间: 2016/12/18 22:50
怎么办的啊?我现在也在办这个事,所以我还找不到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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