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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住房转让税率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兴宁A8网    时间: 2010/11/17 10:30
标题: 住房转让税率问题
明珠商贸城谢女士问:我在明珠商贸城有217.8平方(办证时间为2007年4月)住房想转让,转让税率是多少?如果不过户,5年之后再过户能免税吗?

答:(1)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57号)的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房(套内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上或单套住房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上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因此,卖方应缴纳税费如下: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合计=成交价或评估价×5.5%;个人所得税=成交价或评估价×3.5%;买方应缴纳契税=成交价或评估价×3% 。

(2)税收政策是由国务院、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制定的,我们只能答复您现在执行的政策。


作者: 兴宁A8网    时间: 2010/11/17 10:32
龙北镇洪先生问:在龙北镇一套已有17年房龄,106平方的住房继承后想转让税率多少?龙北镇整栋商住房怎样核价?

答:(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卖方应缴纳的相关税费有:营业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5.5%)、个人所得税20%。

(2)按照《关于重新调整兴宁市二手房交易最低计税价格标准的通知》(兴地税发[2010]32号)文件第六条:兴宁市城区范围外(乡镇)的二手房最低计税价格参照如下规定执行:商住房整栋销售的按1300元/平方米。普通二手房交易最低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最低计税价格×年代修正系数×建筑结构修正系数。


作者: 兴宁A8网    时间: 2010/11/17 10:33
兴东路罗先生问:我的朋友有一套2004年购买的100平方的住房,现在想出售,要交什么税?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57号)的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套内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下或单套住房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个人转让满5年唯一生活用房免征个人所得税。但买方应缴纳1.5%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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