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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请问公务员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有哪些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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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小冰雹
时间:
2011/11/24 08:21
标题:
请问公务员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有哪些规定?
看了“小行星”在论坛上发的帖子,本人不禁多方查阅和询问,对公务人员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是不是就一律不得再提拔任用了?但至目前得到的答案都是模糊的,所以想借这个机会、也借这个论坛,向兴宁的各位有识之士讨问一下。谢谢!
作者:
小冰雹
时间:
2011/11/24 13:08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三十六条 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作者:
小冰雹
时间:
2011/11/24 13:10
审你个头,人家涉嫌侵犯人权的帖子都没审就放上去!十足商业论坛!!
作者:
潜巴里
时间:
2011/11/24 16:54
路过.......
作者:
一个人走
时间:
2011/11/24 16:59
皇帝犯错,也要受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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