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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县蕉岭平远被列入广东第二批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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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15 11:1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在去年首批16个县试点的基础上,广东新增22个县启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我市梅县、蕉岭、平远三个县被列入其中,将取消医院15%药价加成。
  广东省卫生厅近日通知,根据国家深化医改工作部署,我省确定了第二批22个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县,要求各地按照《广东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意见》,科学制订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尽快部署,积极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广东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去年11月启动,我市丰顺县、广州增城等16个县(县级市)首批试点。按照省政府发布的实施意见,要逐步扩大试点、总结经验,争取2015年在全省范围内全面铺开县级公立医院改革。
  改革的关键在于破除“以药补医”机制。目前县级公立医院(主要包括县级人民医院、县级中医院、县级妇幼保健院)普遍在药品进货价的基础上加价15%再卖给患者,以此补贴医院收入。这样医生开的药越多、越贵,医院的药品加成收入就越高,容易导致医生开“大处方”。按照实施意见,试点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收入窟窿主要由政府增加投入、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这两个途径补上。(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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