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政府某些官员串通林业局违法发放村民被征山地款 我们是广东省兴宁市福兴镇大塘村第三村民小组的大部分村民,现向上级领导及各类媒体反映我镇某些官员为谋取私利串通兴宁市林业局某些领导,违法违规强行发放村民被征山地款。违法发放村民被征山地款后,大部分村民反映强烈,多次向各级部门上访。并将兴宁市林业局的违规做法上诉到梅州市人民政府,梅州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并依法作出了撤销兴宁市林业局的违规具体行政行为。可是兴宁市福兴镇某些官员为维护其已得好处,不顾大部分村民的合法利益,全然不顾梅州市政府的正确《行政复议决定书》,继续挖空心思规避法律法规说梅州市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决定书》并没有确认被征地山林权属全体村民所有,仍不去追回违规发放的征地款,致使大部分村民的合法利益得不到保护!试问镇政府某些官员:你既然无法确认被征地权属,为何又擅自发放征地款?猫贰在哪里? 我们希望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切实解决好村民的意见,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祥情见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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