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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死猪销往包子店和快餐店 三被告当庭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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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24 09:5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一年多时间里,收购70多头死猪,并将部分销往包子店和快餐店的黄×强、徐×雄及黄×升三人,昨日上午在丰顺法院公开受审,被告人亲属及社会群众近百人参加旁听。被告人当庭自愿认罪,并深表悔意:“以后再也不赚这昧良心的钱了!”
  据检察机关指控,2011年5月至2012年10月期间,黄×强为牟取不法收入,从徐×雄经营的养猪场等处收购了70多头死猪,并雇佣黄×升用三轮摩托车将死猪载到汤西镇新岭村一铁皮屋内。黄×强将收购来的死猪一部分以整头形式卖给揭阳市玉湖镇的谢×波(另案处理),另一部分则屠宰好后分别销售给谢×波和丰顺县城周边的包子店和快餐店等处,共获利5000多元。
  去年10月21日,公安机关接到群众举报将黄×强抓获,现场查获死猪两头及死猪肉共650多斤,随后在另一出租屋内查获冰冻死猪肉300多斤。不久,徐×雄及黄×升分别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检察机关认为,三名被告人已触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在庭审过程中,三名被告人当庭自愿认罪,法庭使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在被告人最后陈述阶段,黄×强再次表达了悔意:“请求法院能从轻判决,保证以后再也不赚这昧良心的钱了!”当天,丰顺法院未对该案当庭作出判决。
  庭审结束后,记者采访了丰顺县城的一些包子店和快餐店,其中一家包子店的老板阿方告诉记者,2011年11月份,一名男子骑着摩托车,车后绑着一个不锈钢箱子,来店里问他有卖剩的猪肉要不要?这名男子信誓旦旦地保证肉肯定新鲜,而且每斤价格比市场价便宜3元。后来,这名男子每个星期固定给阿方送货上门,每次50斤,半年时间共送了1200斤。后来,有些顾客反映说包子有股骚味,阿方自己吃过后感觉确实有异味。此后,阿方不再向这名男子买猪肉了。“真没想到这名男子卖的是死猪肉。”阿方说。
  (吴优 黄义涛 徐略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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