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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6日深夜,据广东省梅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梅州发布”消息:8月6日上午,梅州警方接报称,梅江区某小区一男子自缢。接报后,警方迅速赶赴现场,发现该昏迷人员为彭耀新(男,56岁,现梅州市政协党组成员)已无生命体征。经初步调查,彭耀新系自缢身亡。
个人简历:
彭耀新,男,汉族,1962年5月出生,广东省兴宁市人,省社科院研究生学历,哲学学士,1984年7月参加工作,1991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0年9月后,在华南师范大学政治教育系政治专业大学学习,获哲学学士学位;
1984年7月后,任嘉应教育学院教师;1988年5月后,任中共梅州市委讲师团教员;
1988年10月后,任中共梅州市委宣传部理论科干事;
1991年10月后,任中共梅州市委宣传部理论科副科长;
1993年6月后,任中共梅州市委宣传部理论科科长;
1996年9月后,任中共梅州市委讲师团团长(其间:1995.09-1998.07在广东省社会科学院政治经济学专业研究生学习);
1998年5月后,任中共兴宁市委常委、宣传部长;
2001年6月后,任中共兴宁市委副书记;
2003年1月后,任中共梅州市梅江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副区长、代区长;
2003年2月后,任中共梅州市梅江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2004年2月后,任中共梅州市梅江区委书记,2004年3月兼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8年8月后,任中共梅州市委秘书长;
2008年12月后,任中共梅州市委常委、秘书长,2012.07兼任市委办公室主任;
2013年7月后,任中共梅州市委常委、秘书长;
2016年11月后,任中共梅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广东省第十次、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广东省十一届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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