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注册 找回密码     

查看: 1705|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兴宁1家入选!

[复制链接]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3万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Rank: 9Rank: 9Rank: 9Rank: 9Rank: 9Rank: 9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23/4/26 22:2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近期,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林草局、供销合作总社公布2022年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全国农民用水合作示范组织名单,兴宁市润丰农业专业合作社入选,系梅州市唯一入选。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3万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Rank: 9Rank: 9Rank: 9Rank: 9Rank: 9Rank: 9

2
 楼主| 发表于 2023/4/26 22:28 | 只看该作者
据了解,在各地申报推荐基础上,经审查复核和媒体公示,全国农民合作社发展部际联席会议认定北京聚兰兴养殖专业合作社等1919家农民合作社为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杭锦后旗沙海镇沙沟农民用水户协会等54家农民用水合作组织为全国农民用水合作示范组织。其中,广东省共有27家合作社上榜2022年国家级示范社名单,兴宁市润丰农业专业合作社名列其中。

农业农村部等部委要求,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全国农民用水合作示范组织作为农民合作社和用水合作组织的先进典型,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进一步提高素质能力;要坚持服务成员的宗旨,谋求成员共同利益,带动农户增收致富;要强化规范提升,健全内部规章,依法依制度加强财务管理,保障成员各项权利;要发展生态低碳农业,践行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提升质量效益和市场竞争力;要坚持诚信守法,弘扬团结互助的合作文化,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引领广大农民合作社和用水合作组织高质量发展。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强化指导服务,完善动态监测,支持发展农民合作社。要加强典型宣传,推介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全国农民用水合作示范组织的好经验好做法,因地制宜探索农民合作社发展模式。

据了解,兴宁市润丰农业专业合作社成立于2011年,位于兴宁市大坪镇,是一家集水稻种植、谷物加工、产品研发、品牌销售为一体的三产融合型现代农业新型经济主体。合作社坚持走“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的模式,截至目前,已流转土地1200余亩,合作农户700多户,其中贫困户200户,贫困大户100余户。合作种植面积11000多亩,遍及大坪、罗岗、水口、坭陂、刁坊、径南、合水、黄陂、宁中等镇。该合作社曾获梅州市优秀农民专业合作社、广东省农民合作社省级示范社、“粤字号”农业品牌示范基地等诸多荣誉。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兴宁A8 ( 粤ICP备17110913号 粤公网安备44140202000139号)  

GMT+8, 2024/11/24 11:08

© 兴宁A8

手机绑定 兴宁A8支持手机、电脑、平板一站式访问!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