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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利娟同志追授为“兴宁市道德楷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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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3/7/18 17:42

正文摘要:

2013年7月17日,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在黄陂镇举行了简朴而隆重的仪式,追授在抗洪救灾中因公殉职的黄陂镇径口村村干部刘利娟同志为“兴宁市道德楷模”。市委常委、宣传部长何小娟向刘利娟的家属颁发了荣誉证书,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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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gningAAA8 发表于 2013/7/20 15:52
一切都悲哀、苍凉、如此世道、
司城 发表于 2013/7/20 11:37
那是必须的
LYONGXIN 发表于 2013/7/19 21:48
崖D差了不好意思
LYONGXIN 发表于 2013/7/19 21:46
不好意思,我错了
LYONGXIN 发表于 2013/7/19 21:46
像他这样就对了是值得好好学习
LYONGXIN 发表于 2013/7/19 21:45
像他这样就对了,是值得学习
LYONGXIN 发表于 2013/7/19 21:43
像她这样做就对了,是值得学习
LYONGXIN 发表于 2013/7/19 21:42
像他这样做就对了,是值得学习,
LYONGXIN 发表于 2013/7/19 21:41
像她这样做就对了,值得学习!
LYONGXIN 发表于 2013/7/19 20:44
好笑!一次意外就把人吹的那么高尚,什么好词都用上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是一个GCD应该做的吗?如果这点都做不到还配做GCD吗?拿了纳税人的钱就应该给老百姓办实事!而不是坐在办公室等发工资!
这一天 发表于 2013/7/19 20:25
刘利娟同志用生命树立了道德楷模,正是因为分内事,而更值得尊重!更值得学习!较之楼上满口糙言如喷粪,分外令人则目!做好自已的事罢,别在此丢人现眼!
LYONGXIN 发表于 2013/7/19 14:02
神经病,什么事情都跟三园一区联系在一起,搞嗟里,这只是做了十分普通份内的事情有什么好值得放大的报道,还整个道德楷模。毛令搞!
hwjlsting520 发表于 2013/7/19 10:51
最后一张图片,追授仪式上还面带微笑???
hwjlsting520 发表于 2013/7/19 10:47
特殊时期,特殊事件,特殊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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