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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你不信公安局的第一手侦破记录及口供,从公安移送检察院几个月才出现的司法鉴定,司法鉴定出 ...
gdxnpxf 发表于 2011/2/13 10:50
兄弟,你不要偏激好不好,我在帮谁说话,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我一直在建议楼主要用建设性的方法去解决问题而不要以暴制暴,而且,公安局第一手的侦破记录不是你看的,而且,据我所知,公安机关已经在为这个行凶者重新司法鉴定,是请省里的司法机构和汕头大学的司法鉴定机构重新鉴定,我早说过,那个精神病的司法鉴定是整件案件的关键,如果司法鉴定行凶者具有刑事责任能力,是无论如何也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的,不过那个行凶者有自首情节,而且这个案子是故意伤害致死,而不是故意杀人,行凶者一定是不会判死刑的,所以法院的判决不一定能让死者家属满意。但是,法律是要那些触犯法律的犯罪者受到应有的惩罚。注意:是应有的惩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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