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兴田街道办事处领导同志: 我是西郊居委会沙堆下饶屋(西郊朝天围饶屋)居民饶红怀。我要反映的事是,我家里在《低陇田》土地情况,面积有172平方米,13.2*13.3米(即一十三点三乘于一十三点三米),合计壹佰柒拾贰平方米菜地,本村办事处干部及开发商假借镇府名义,在没有征得我全家任何人同意的情况下,强行征收,强行兴建,我们多次制止也无法阻止其侵犯行为。 在我家土地上建起了一栋14卡门店的八层商楼,其中第6、7、8、9间店面上就是我家的自留地上。我经过多次找大队干部寻求合理补偿,也未能如愿。先我对本村有关领导的做法表示强烈不满和不理解,现上诉刑天居委会党委领导,请求关心和爱护我的合法权益,早日结束被开发商包工头侵犯、欺压、祸害的苦难日子,为民做主。为我家谋求合理合法的利益,使我们穷苦居民也能享受到开发带来的合法利益和好处。 2010年2月24日 饶红怀 电话 3290897 13229703319 广东省兴宁市、兴田街道办 西郊居委会 朝天围饶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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