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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室盗窃16万现金 犯罪嫌疑人领刑8年罚金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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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1 09:5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近日,丰顺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入室盗窃案,被告人胡×全因盗窃16万余元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10万元。帮助其逃匿的其中一人卢某因犯窝藏罪、诈骗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3万元;另一名帮助藏匿的牛×松以窝藏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去年12月20日下午,胡×全携带作案工具窜至丰顺县汤坑镇顺发路的一户人家,在衣柜的抽屉、书桌等处窃得现金161000元及两部手机。得手后,胡×全找到卢某和牛×松,要求他们帮助其离开丰顺县,并给予他们每人一万元的报酬。12月29日,胡×全在佛山市被公安机关抓捕归案。今年1月8日,卢某和牛×松相继在惠州市被抓捕归案。三人将21277元赃款退还给被害人,其余赃款已被胡×全花光。
  此外,检察机关还查明,去年11月12日,卢某伙同卢×忠、李×秀等人(另案处理)在深圳市龙岗区坪地富地岗二区八巷8号一篮球场,以唱双簧的形式,实施“捡钱分钱”的骗局,骗得被害人杨女士7万元。事后,卢某分得赃款6000元。
  今年5月,丰顺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经审理查明,3名被告人胡×全、卢某、牛×松均曾经分别因为犯盗窃罪、抢夺罪入狱4至5年不等。三名被告人均属在刑罚执行完毕后5年内又重新故意犯罪,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李盛华 谢碧娟 李敏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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