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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水口镇司法所陈映强公车私用 [打印本页]

作者: 蓝天白云大海    时间: 2014/4/27 23:10
标题: 水口镇司法所陈映强公车私用
陈映强使用公车载着老婆到岁宝百货是去调解纠纷吗?



作者: 普希金    时间: 2014/4/27 23:35
不明觉厉!
保证书?!
楼主难道是他老婆?抑或丈母娘,哈哈
你是怎么搞到人家写的保证书的?
作者: 柳记    时间: 2014/4/28 00:06
切,2009的保证书
作者: 膘哥    时间: 2014/4/28 00:49
木有图你说个p?
作者: 水口陈某某    时间: 2014/4/28 01:18
岁宝有监控视频
作者: 山里人-家    时间: 2014/4/28 08:54
专拍公车私用,违章。
作者: 山里人-家    时间: 2014/4/28 09:23
希望兴宁有个像广州的区伯专拍公车私用,违章。
作者: 山里人-家    时间: 2014/4/28 09:24
给老婆写的保证书出来了,还有没有给情人写的呢?
作者: 山里人-家    时间: 2014/4/28 09:26
水口陈某某 发表于 2014/4/28 01:18
岁宝有监控视频

监控视频是有死角的,时间久了可能也删了。
作者: 细摸品    时间: 2014/4/28 09:38
陈书记,屁民们盼望您下手打击刁、懒、庸、蛮、蠢的干部!
作者: kli    时间: 2014/4/28 11:43
陈书记,屁民们盼望您下手打击刁、懒、庸、蛮、蠢的干部!
作者: dgj    时间: 2014/4/28 12:31
就是一个警告?
作者: youm    时间: 2014/4/28 15:21
打击刁、懒、庸、蛮、蠢的干部!
作者: 放手    时间: 2014/4/28 16:44
看来陈所前妻真难搞之人…唉!
作者: 蓝天白云大海    时间: 2014/4/28 21:00
放手 发表于 2014/4/28 16:44
看来陈所前妻真难搞之人…唉!

都是有原因的!不了解事实别乱评论别人!陈映强最擅长的就是婊子立牌坊!歪曲事实扮可怜、博同情!一个到了离婚还连自己女儿几百元抚养费都要赖的男人,有点辨别能力的人都能想象他在婚内是如何处理各类问题的!
作者: xy4274xy    时间: 2014/4/28 21:22
放手,你的意思是公车私用是没有问题的?一个大男人到了离婚还如此百般折腾地耍手段逃避自己女儿抚养费是没有问题的?一个父亲不探视自己女儿却多种版本歪曲事实的言行是没有问题的?
作者: youm    时间: 2014/4/29 09:52
放手,你的意思是公车私用是没有问题的?
作者: 放手    时间: 2014/4/29 11:01
youm 发表于 2014/4/29 09:52
放手,你的意思是公车私用是没有问题的?

公车私用,你应该到他上级部门去举报哦…没证没据就乱发帖的,你是单方面所述、当初你啥身份?你也共同啊!

补充内容 (2014/4/29 11:05):
为啥当初你不报?你是受益人…知道么?!
作者: 平静如水    时间: 2014/4/29 11:10
哪是XN“公务猿”的优良传统!有啥大不了的!天下乌鸦一般黑!
作者: 尼占爽    时间: 2014/4/29 12:12
看他写的字,哎,小学生水平,有限公司啊。。。。
作者: 新概念通讯    时间: 2014/4/29 12:47
看字真不敢恭维
作者: 蓝天白云大海    时间: 2014/4/29 14:22
新概念通讯 发表于 2014/4/29 12:47
看字真不敢恭维

从小就一差生,到黄槐禾村去一打听就知道。
作者: zyx-603    时间: 2014/4/29 14:46
保证书又是怎么一回事啊。
作者: 33he    时间: 2014/4/30 09:16
字如其人——丑陋!
作者: 米粉123    时间: 2014/4/30 19:01
字如其人——丑陋!
作者: 33he    时间: 2014/5/2 22:46
字如其人——丑陋!
作者: 蛋挞王子    时间: 2014/5/3 02:04
呵呵,看政府效率了
作者: myname    时间: 2014/5/3 08:20
山里人-家 发表于 2014/4/28 09:23
希望兴宁有个像广州的区伯专拍公车私用,违章。

兄弟 ,你不知道,区伯被逼自杀了,这种人在中国活不下去。

作者: 放手    时间: 2014/5/3 10:02
zyx-603 发表于 2014/4/29 14:46
保证书又是怎么一回事啊。

有压逼自然有反抗哦…堂堂一个从事国家司法干部会象小孩一样写下保证书…我宁愿相信这保证书是假的…如真的话?对方有多强大哦…或许是素质恶劣的人民教师?…可怕…!


补充内容 (2014/5/3 10:12):
情与爱…错与对…恨与痛怎学不会“放手”另一天空也许是你自由欢乐生活开始…放下吧!
作者: xy4274xy    时间: 2014/5/3 23:13
放手 发表于 2014/5/3 10:02
有压逼自然有反抗哦…堂堂一个从事国家司法干部会象小孩一样写下保证书…我宁愿相信这保证书是假的…如真 ...

放手,你的文字表达能力和逻辑太像陈映强了,希望你不是“chyq”、"三毛的人生"。
陈映强就是这么个人渣,会打女人打小孩打老人打矮小的同事、会赖自己女儿抚养费、会不探视女儿还歪曲事实狡辩......还有脸出来振振有词歪曲事实的人渣!
你建议放手什么呢?放手纵容人渣逃避抚养自己女儿的义务?这是作为一个人该有的人性,一个连人性都没有的陈映强,他连畜生都不如.






作者: wenfang    时间: 2014/5/4 01:12
还有比保证书更恶心的
作者: 放手    时间: 2014/5/4 12:14
我吐液你所述的陈某人渣,作为外人再次话你知;你俩不管有怎么样的糟遇…要顾及女儿的成长,爱自己女儿出发,试想;你把陈某描成啥都好,千万不能描成畜生,因为你和你女儿呢?!两畜生生的女儿?!是吧!。

补充内容 (2014/5/4 12:58):
如果楼主还没醒悟…女儿再大些,人家说她爸是畜生不是李刚…不如花些精力帮女儿重组忘掉那人渣哦!,你恨到这份上,不值得再去说什么了…他会有报应的…!

补充内容 (2014/5/4 13:00):
好了…祝你女儿快乐!平安!
作者: 米粉123    时间: 2014/5/4 22:42
这样的形势下,写着大大的“司法”的公车都敢私用,这陈某脑子也不好用啊,迟早进监狱的料。
作者: 33he    时间: 2014/5/6 14:20
丢男人的脸
作者: 天天想你    时间: 2014/5/6 18:51
这个真楼主所说的主人公写的??错别字一堆,字体歪歪斜斜,这样也能进入司法所做事??牛叉了、、、、、、、、、
作者: 沫沫S    时间: 2014/5/6 20:52
有点题不对文?
作者: kli    时间: 2014/5/7 07:33
字如其人——丑陋!
作者: guzh    时间: 2014/5/7 21:34
极端自私、极端丑陋的男人,这样的男人还从事公职,社会的悲哀!
作者: hnt    时间: 2014/5/7 21:52
JW又由事做了
作者: 妈咪——宝贝    时间: 2014/7/19 00:03
逃避抚养费,不探视小孩,公车私用,司法局不管管这个所谓的干部?
作者: 妈咪——宝贝    时间: 2014/7/19 10:27
逃避抚养费,不探视小孩,公车私用,司法局不管管这个所谓的干部?
作者: guzh    时间: 2014/7/24 16:23
支持上传录音
作者: xnzxl    时间: 2014/7/24 16:54
支持上传录音
作者: 浮沉如梦    时间: 2014/7/26 07:57
哈哈,还有这样的保证书?
作者: dgtxin    时间: 2014/7/26 21:09
某些人咋还有脸面活在人世间,找一块豆腐角直头撞啊死了好.还党国司法所所长呢?你就是戴上小面壳里也吴敢出门多.

作者: 齐昌之太子    时间: 2014/7/27 11:49
当今社会不是一个陈映强这样的干部,基本上都是一个样的,你见过有好的领导吗?
作者: 妈咪——宝贝    时间: 2014/7/28 10:09
司法局不管管这个所谓的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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