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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把珠三角少数“巨型镇”升格为市
合 理划分市、县两级政府事权,逐步调整现行市带县体制,推行强县扩权,试点省直管县。近期重点探索上级转移支付专项资金打包统筹使用、省级直接给县级单位下 达土地指标,省级政府全面负责审批县级单位各项规划等多项改革。逐步改变当前土地指标由上级政府层层下拨的分配体制,建立“省保县、市保镇、县保村”的隔 层政策保障制度,完善稳定规范的县、镇基本财力,土地保障机制。
把珠三角地区符合条件的少数“巨型镇”升格为市,在不调整行政级别下赋予相应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大力推进强镇战略。向中央政府积极争取新型设市模式试点,将符合条件的镇按照城市要求合理配置资源和统筹规划建设,实行城市管理。
向省政府建议:将《兴宁》设为首批省直管试点县,强县扩权的同时,加强对各级行政机构部门的监管力度,防止腐败以致不得人心不得群众心。最终促进兴宁经济振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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