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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城南拆迁户,最近从民间听闻原定12月28号交付使用的宁新安置区5、6、7、11栋房,现有一种说法,群众反应请求政府推迟一个季度交房,原因是接近年底,民众找装修师傅比较难,此种说法虽然合理,也可以理解,但我代表另一种人群发表一下个人意见,本人27周岁,即将准备摆酒结婚,按照客家人的习俗,要先搬新房后置办婚事方为最妥,本人家庭也在准备12月28号交房后可以赶紧装修新房并进火(客家习俗),以便过完老年更好的完婚。
因此,我建议采取灵活交房方式,拆迁户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可以自主选择12月28号交房,或者年后再交房,这样可以给拆迁户多一个选择,此法虽不是万全之策,但的确是可以解决各拆迁户利益矛盾。希望市委书记带领下研讨出一个更加完善的收房方案给拆迁户。
(另注:之前我们拆迁户一直担心宁新安置区防水和电梯方面的问题已经可以完全解决后顾之忧了,因为我们去看了,防水做的是5层,可谓是相当用心,又是草榴、防水漆,又是泡沫、水泥,电梯用的是上海三菱,质量可以信得过。拆迁户的反应都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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