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注册 找回密码     

查看: 3447|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给书记的信:期望能继续经营邮政报刊亭

[复制链接]

1858

主题

3100

帖子

3268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Rank: 7Rank: 7Rank: 7Rank: 7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6/11/21 21:1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尊敬的陈书记
   您好!
   我是青少年宫邮政报亭的经营户。现已接邮政主管单位通知,刊亭都要拆除。
   本人经营期间遵纪守法服从相关单位管理,从未销售违规违法的报纸刊物,也无乱摆乱卖影响交通安全的行为。本亭位于青少年宫停车场(不影响交通安全),毗陵体育公园篮球场,能够给到青少年宫上课学生、公园休闲运动的群众带来便民服务。本亭营业之前,由于青少年宫周边都无商店,学生群众需要便利食品都要横穿车辆较多的东风东路才能购买。特别是假期在少年宫上课学生多而且年纪都小,横穿马路势必存在安全隐患。本亭在审批经营时受到青少年宫领导的鼎立支持,经营中也受少年宫领导的监督管理。
  现在政府要拆除报亭,我也面临了失业。我家经济比较困难,家里就我和69岁的老母一起住,姐姐们都已经出嫁。我报亭是去年申请营业的,经营的货款也是向亲戚借的,到现在都没有还清。报亭经营虽然利润微薄,但这是我家收入的唯一来源。现在因为政府拆除报亭,断了家里生活收入的唯一来源。这几天我每当看到老母愁容,作为家里唯一男丁的我,不但没有顶起家里的大梁,反而带来这么大的负担,想想连死的心都有了。所以才鼓起勇气,向书记您写这封信!
  敬请陈书记能够批准,我亭在无影响交通安全和市容市貌的情况下,能够继续经营。一是可以继续为少年宫周边的学生群众便民服务;二是可以解决我个人的就业问题。
  祝
    身体健康!


报刊经营户:曾*强
                                                         2016年11月13日


(来源:兴宁市人民政府)


1858

主题

3100

帖子

3268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Rank: 7Rank: 7Rank: 7Rank: 7

2
 楼主| 发表于 2016/11/21 21:17 | 只看该作者

您好!您于2016年11月14日反映至书记信箱的来信已由有关部门转来我局收悉。在此,首先感谢您对兴宁邮政事业的关心、爱护和支持。对于您的来信,我们答复如下:


    1、从2000年起,经兴宁市有关部门规划批准,“邮政报刊亭”陆续设置在兴宁市区的各主要街道的人行道上,至2016年止先后共设置了23个“邮政报刊亭”,当时旨在方便广大市民购买报刊杂志,丰富广大市民的业余文化生活。


   2、随着兴宁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当前“邮政报刊亭”的设置已不适应现有城市道路交通安全和市容市貌的要求,按照上级的有关工作部署,兴宁市邮政局迅速部署、迅速落实,已从2016年11月1日起对全市的所有“邮政报刊亭”进行集中拆除,并按计划于2016年11月20日前完成所有“邮政报刊亭”的拆除工作。


    3、“邮政报刊亭”拆除后,邮政部门将按规定对“邮政报刊亭”经营户从邮政渠道进货但未销售的报刊、杂志进行照价补偿,并退回经营户已交的押金。


    4、来信人在信中提到的“守法经营、便民服务”等,在您租赁经营“邮政报刊亭”期间,我们都认可,做为一个守法公民,也应该这样做,在此,我们表示感谢您对邮政工作的支持。至于您租赁经营的“邮政报刊亭”拆除后给您本人和家庭生活带来一定的影响,我们表示同情和理解,希望您也能理解“邮政报刊亭”的拆除工作,重找创业之路。


    此致!祝您早日就业成功!



                                      兴宁市邮政局  


                                    2016年11月15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兴宁A8 ( 粤ICP备08126561号-15 粤公网安备44140202000139号)  

GMT+8, 2024/9/22 14:29

© 兴宁A8

手机绑定 兴宁A8支持手机、电脑、平板一站式访问!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