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3日上午,梅州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三次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人事任免事项。会议由梅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谭君铁主持。
会上,梅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远青代表梅州市人民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任命陈敏为梅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会议决定接受方利旭辞去梅州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梅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会议表决通过陈敏为梅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决定陈敏副市长代理梅州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
会上,陈敏接受了市人大常委会的任命书。
注:方利旭同志已调任汕头市委委员、常委、书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