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坪镇金坑村投毒药鱼事件的调查情况 2018年10月6日,兴宁A8网一网友反映大坪镇金坑村河道有人投毒药鱼,造成大量鱼死亡。农业局与大坪镇知悉后,迅速派渔政大队会同大坪镇生态发展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到现场核查了解,具体情况如下: 10月3日左右,大坪镇金坑村一在外乡贤回乡,突发奇想 ,认为原金坑村废置电站(高陂笃)一灌溉小沟下面可能藏有大量鱼,于是用鱼藤精毒鱼,结果顺水而下,造成金坑村沿途三口小鱼塘的放养鱼死亡,共计200多斤。事件发生后,投毒者主动理赔,以每斤11元赔给养鱼户,塘主收到赔款无异议,但仍有少量死鱼流入罗岗河,镇政府已组织人员清理干净。 镇生态办和村委会严肃对待,第一时间对投毒者进行教育,投毒者本人认错态度好,能主动承认错误,并愿意接受教育批评,保证不再投毒药鱼。镇生态办通过此事件举一反三,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生态宣传,希望能营造良好的渔业生态保护氛围,全面杜绝类似事件发生,共建共享良好生态环境。 在江河流域电鱼、炸鱼、毒鱼均属违法行为,此次毒鱼事件情节较轻,事后能主动理赔,农业局执法人员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责成大坪镇金坑村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日常监管,禁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兴宁市农业局 大坪镇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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