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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丘运泉等人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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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4 13: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按照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部署,公安机关全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近期,兴宁市公安局在侦办丘运泉等人涉恶案件时,先后抓获犯罪嫌疑人丘运泉(绰号“丘大头”,男,48岁,兴宁市黄陂镇龙溪村人)及同案的丘奕宏(男,27岁,兴宁市黄陂镇龙溪村人)、丘春晓(绰号“皮古”,男,38岁,兴宁市大坪镇人)、邱路辉(绰号“大眼古”,男,29岁,兴宁市黄陂镇龙溪村人)、石坤城(绰号“坤城底”,男,27岁,兴宁市黄陂镇陶塘村人)、石雄(男,27岁,兴宁市黄陂镇龙溪村人)、石力(绰号“牛泵筋”,男,25岁,兴宁市黄陂镇陶塘村人)、石林(绰号“猪载里”,男,30岁,兴宁市黄陂镇陶塘村人)、曾德胜(绰号“钻里”,男,38岁,兴宁市黄陂镇粒坑村人)、彭东(男,42岁,兴宁市黄陂镇龙溪村人)等10名涉恶违法犯罪团伙成员。经兴宁市人民检察院批准,犯罪嫌疑人丘运泉、邱路辉、石坤城、曾德胜被依法逮捕。丘奕宏、丘春晓、石雄、石力、石林、彭东被兴宁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为深挖彻查该犯罪团伙的所有违法犯罪行为,现面向社会征集丘运泉等人的违法犯罪线索,欢迎广大民众踊跃举报。发布公告如下:

一、线索举报范围
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物等线索;诈骗、集资诈骗等线索;开设赌场、非法拘禁等线索;其它涉黑恶违法犯罪活动线索。
二、线索举报方式

(一)电话举报

1、兴宁市公安局:110、13502526110;

2、兴宁市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18023516893(法定工作日上班时间)。

(二)信件举报

兴宁市公安局扫黑除恶办公室(兴宁市公安指挥中心大楼六楼)。

(三)网络举报

微信:“兴宁公安”微信公众号


三、奖励保障措施

对于举报人举报线索,兴宁市公安局将严格保密,举报线索一经查证属实的,公安机关将根据兴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兴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奖励通告》规定,对举报人给予3000元至10000元的奖励;对于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者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证人进行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踊跃举报!
特此公告

兴宁市公安局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2020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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