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十年来,全球电子电气工业快速发展,一方面给人类社会带来了越来越多的方便和益处,另一方面也给人类社会带来了堆积如山的电子垃圾和严重的环境污染,对全球的生态环境造成了十分严重的影响,现已经面临着严峻的“可持续发展”问题。 有鉴于此,欧盟于2003年1月27日通过了2002/95/EC指令,简称RoHS指令,旨在控制欧盟生态环境的污染或破坏,同时客观上亦起到保护欧盟市场的贸易技术壁垒作用。2011年7月1日,欧盟发布了指令2011/65/EU,也就是俗称的“RoHS 2.0”,该指令将产品管控范围扩大到所有的电子电气设备。2015年6月4日,欧盟又发布了令(EU)2015/863,对RoHS 2.0的限制物质清单进行修订,新增四项邻苯二甲酸酯物质。同时所有电子电气产品(除医疗设备和监控设备)自2019年7月22日起需满足针对新增四项邻苯二甲酸酯物质的新要求,医疗设备和监控设备则自2021年7月22日起也需满足此新要求。 自RoHS指令生效执行以来, 企业由于违反RoHS指令管控要求而被处罚及召回的案例屡见不鲜。2018年年底以来,欧盟非食品类消费品快速预警系统(RAPEX)已经发布大量有关RoHS违规案例的通告,绝大多数是由于产品焊点中铅和镉含量超标,以及新限制物质的超标,这些违规给企业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同时对企业进驻欧洲市场,占据市场份额遭遇了打击。企业要想在这样的情况下,想要在激烈的竞争中脱颖而出,抢占国外市场,必须先于其他竞争对手,积极应对,寻找出正合适的方案,以满足RoHS的要求,让企业立于不败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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